價格若是隨機漫步,過去報酬就無法預測未來報酬,趨勢跟隨的期望值必然為負(因為要付交易成本)。所以整個策略族的存亡,取決於一個實證問題:報酬的序列自相關是否顯著且可交易? 這一篇整理三類解釋、一組實證證據,以及最強的反方論證。判斷一套策略值不值得投入資本,關鍵不是看它回測多好,而是看它的獲利來源有沒有一個你相信的機制。

一、行為解釋:先反應不足,後反應過度

主流的行為框架把趨勢拆成兩段時間尺度:

初期反應不足(under-reaction)。 新資訊出現時,價格沒有立刻跳到新的均衡值,而是分批擴散。原因包括資訊傳播需要時間(分析師逐步調整預估)、處分效應(disposition effect,投資人傾向賣掉賺錢的、抱住賠錢的,人為壓抑了上漲速度)、以及機構的分批建倉——大型資金無法一次進場,本身就會把一次性衝擊拉長成一段趨勢。

後期反應過度(over-reaction)。 趨勢延續吸引追價者與正回饋交易,價格被推過合理值,最終在更長的期間(1–5 年)回歸。

這個框架的可檢驗預測是:報酬自相關在 1–12 個月為正,超過 12 個月轉負。 Moskowitz、Ooi 與 Pedersen(2012)在 58 個期貨與遠期合約上正是得到這個形狀:1 至 12 個月報酬呈現持續性,更長期間則部分反轉,與「初期反應不足、延遲反應過度」的情緒理論一致。這也是為什麼幾乎所有系統的回看期都落在 1–12 個月,而不是 3 年——那不是調參調出來的,是有理論預測的。

二、風險溢酬與市場結構解釋

行為解釋有個弱點:若只是投資人犯錯,套利者理應把它消滅。所以另一派從風險與供需切入。

避險者的風險移轉需求。 Keynes 的 normal backwardation 邏輯在期貨市場仍然有效:生產者(如農民、礦商、航空公司)有結構性的避險需求,願意付出溢酬把價格風險轉嫁給投機者。當避險壓力隨基本面變化時,這個溢酬的方向也會延續一段時間,形成可被趨勢訊號捕捉的漂移。

央行與機構的非利潤導向交易。 央行干預匯率、退休基金的定期再平衡、被動指數的季度調整,這些參與者的行為不以短期利潤最大化為目標,且金額大、方向持續。他們製造的價格壓力天然帶有序列相關。

趨勢報酬是承擔尾部風險的補償。 趨勢策略在轉折點集中虧損(詳見 心理面),且必須忍受長回撤。若把長回撤視為一種真實風險,正報酬就是風險溢酬而非異象——這解釋了為何它沒有被套利消滅:要吃這個溢酬,你得先有能力撐過三年不賺錢。 多數資金撐不住,所以溢酬留下來。

三、正方實證:跨市場、跨世紀

支持趨勢存在的實證,強度主要來自廣度而非單一市場的統計顯著性:

  • Moskowitz, Ooi & Pedersen (2012):58 個流動性期貨(24 商品、12 匯率、9 股指、13 公債),1965–2009,過去 12 個月超額報酬對未來報酬有正向預測力,分散組合的異常報酬顯著,且與傳統資產定價因子曝險很低。
  • Hurst, Ooi & Pedersen (2017),《A Century of Evidence on Trend-Following Investing》:67 個市場(29 商品、11 股指、15 債券、12 匯率),1880–2016,用 1/3/12 個月三種回看期的時序動能,每個十年都有正報酬,各市場平均 Sharpe 約 0.4(分散後的組合水準更高)。橫跨大蕭條、多次戰爭、停滯性通膨、2008 金融危機與升降息循環。
  • Babu, Levine, Ooi, Pedersen & Stamelos (2020),《Trends Everywhere》:刻意選 82 個過去文獻沒研究過的市場(新興市場股指期、利率交換、新興市場貨幣、冷門商品、CDS 指數、波動率期貨)加上 16 個多空股票因子,做為樣本外檢驗,結論是時序動能在這些資產與多種回看期上同樣有效。
  • Lempérière 等人(2014),《Two centuries of trend following》:用約兩個世紀的商品、匯率、股指與債券資料,發現趨勢效應長期穩定存在,並非近代市場的產物。

「刻意找沒人研究過的市場再測一次」是這批證據裡最有價值的方法論——它直接針對資料探勘的質疑(見 因子投資的回測陷阱)。

四、反方:最強的一擊

Huang, Li, Wang & Zhou (2020),《Time series momentum: Is it there?》(JFE 135: 774–794) 是這個領域最重要的反方論文,論點非常具體:

  • 把 pooled 迴歸拆成逐一資產的時間序列迴歸後,樣本內與樣本外都幾乎看不到時序動能的證據。
  • pooled 迴歸的 t 值雖大,但撐不過參數化與非參數化 bootstrap 的臨界值——也就是說,用常規臨界值判定顯著是不對的,因為 pooled 設定下的統計量分布不是標準常態。

這篇的殺傷力在於它不是說「趨勢賺不到錢」,而是說「你以為的統計證據強度被高估了」。對實務者的正確反應不是否定策略,而是調整期待:把「有強證據的高 Sharpe 策略」下修為「效應微弱但分散後可交易、且風險特性有價值的配置工具」。這個下修直接影響你該配多少資金(見 標的與多元化)。

另一個反方角度是擁擠與容量:若趨勢來自散戶的行為偏誤,管理資產規模擴大會壓縮溢酬。2010–2019 的鈍化常被引用為證據,但 Quantpedia 與 Alpha Architect 的分析都指向另一個解釋:那十年缺乏大幅度的風險調整後市場移動,也就是條件不利而非機制失效。2022 年 SG Trend Index 收在 +27.3%,是這個「條件說」的重要旁證,但一年的表現無法定論。

五、這一切對執行的具體意涵

從成因回推到規則,可以得到三個非空泛的設計原則:

  1. 回看期落在 1–12 個月有理論依據,超過 12 個月開始踩進反轉區。所以「用 3 年動能」不是保守,是走錯方向。
  2. 廣度替代深度。 既然單一市場的效應微弱,就必須用足夠多、足夠不相關的市場把訊噪比拉起來。20 個市場與 5 個市場的差別,遠大於 50 日均線與 60 日均線的差別。
  3. 對統計顯著性保持懷疑,用風險預算表態。 若你相信 Huang 等人的批評有道理,合理做法是把趨勢當作組合中 10–25% 的分散化配置,而不是全押的核心策略。

下一篇釐清一個最常被混淆的分界:時序動能與截面動能不是同一件事 → 時序 vs 截面動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