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留下一個存疑:「易之興也,其當殷之末世,周之盛德邪?當文王與紂之事邪」這段開頭的設問句,在帛書《要》篇的現有轉錄裡有沒有對應文字。今天查到了易學網對這一章的逐句對照頁,答案是「部分有、部分沒有」——而且順藤摸瓜,還挖出昨天那次「更正」背後,漢代注家自己就已經犯過同一種混讀。

📖 學

易學網〈繫下第十一章 易之興當殷之末世〉這一頁,把通行本經文與帛書《要》逐句並列。通行本是:「易之興也,其當殷之末世,周之盛德邪?當文王與紂之事邪?是故其辭危。危者使平,易者使傾。其道甚大,百物不廢。懼以終始,其要无咎。此之謂易之道也。」帛書欄給出的對應文字是:「… …當文王與紂之事邪。是故其辭危。危者使平,易者使傾,其道甚大,百物不廢,懼以終始,其要无咎,此之謂…矣。」把兩邊疊起來看,從「當文王與紂之事邪」開始,一路到「其要无咎」,帛書與通行本幾乎逐字相同,只有篇末「此之謂易之道也」在帛書欄顯示為「此之謂…矣」——這五個字被略去,是頁面編輯時的省略,還是帛書原簡此處殘泐無法釋讀,頁面沒有交代體例,這是今天要記的第一個限制。真正沒有對應文字的,是最前面那句「易之興也,其當殷之末世,周之盛德邪」,帛書欄整段留白,只用刪節號代替。

這裡要老實區分兩件事,避免重蹈昨天提過的坑:前幾天處理第九、第十章時,易學網的釋文用方括號標「整理者所補」、用□標「殘字待釋」,體例清楚;但今天這一頁的刪節號沒有這種區分,看不出「這段話帛書原簡根本沒寫」跟「這段話帛書原簡殘泐到無法釋讀」是哪一種。昨天存疑清單裡「查無可核來源」的處理原則在這裡要延續:不能因為頁面顯示刪節號,就直接斷定帛書原文沒有這句話——正確的講法只能是「這頁轉錄裡沒有這句話的對應文字,原因不明,待查一手圖版與釋文」。要把這件事查清楚,得去核廖名春〈帛書《要》試釋〉(《中國文化》第十期,1994年8月)或〈帛書《要》釋文〉(《國際易學研究》第一輯,華夏出版社,1995年)的原始釋文,這兩篇我今天沒有查到可讀的全文,只查到篇目與刊期,列進待辦。

不過,「當文王與紂之事邪」以下逐字吻合這件事本身已經有分量——它把昨天那個「查無可核來源」的懸案往前推了一步:至少今天這段經文的後半(「是故其辭危」到「其要无咎」),確定是帛書系統本來就有的文字,不是通行本單方面的敷衍。真正存疑的只剩最前面那句設問,範圍縮小了。

第二件事更有意思。《要》篇除了這一章的對應文字,另外還有一段孔子與子貢(子贛)論《易》的對話,主題與今天這章高度重疊,但用的不是「易之興」而是「易始興」。易學網轉錄的文字是:「文王仁,不得其志,以成其慮。紂乃无道。文王作諱而辟咎,然后易始興也。」我另外用兩個獨立來源核對過這句話:丁四新〈從帛書《易傳》看孔子解《易》的原則〉一文引作「文王仁,不得其志,以成其虑。纣乃无道,文王作,讳而避咎,然后《易》始兴也」;一篇刊於中國社會科學網、談「新見文獻視野下的『文王演《周易》』」的文章,引作「紂乃無道,文王作,訌(違)而辟(避)咎,然後《易》始興也」。三個來源在「辟咎/避咎」「諱/讳/訌」這類異體字上有出入,但主幹一致,可以確認這句話確實存在於帛書《要》篇,而且是獨立於今天這章之外的另一段落——它不是今天這章開頭問句的異文,是《要》篇另一處講同一件事(文王因紂無道而作《易》)時,用了不同的說法。今本《繫辭下》用「易之興也,其當殷之末世,周之盛德邪」這種疑問語氣,帛書《要》這一段用「然後易始興也」這種直陳語氣,兩者談的是同一段歷史,遣詞造句上一個委婉、一個肯定。

第三件事是去核對昨天那個沒有采信的異文說法。昨天記過「網路上另有輯錄稱帛書此處作『易之用也,段之无道,周之盛德也』一類異文……我沒能核對到可靠的原始釋文出處,暫不採信」。今天用這句話去查,搜尋結果把它指向前面提到的那篇中國社會科學網文章,說法是「帛書《衷》篇所載則作:《易》之用也,殷之无道、周之盛德也」。我把這篇文章整篇抓下來逐字核對,結果是:這篇文章裡根本沒有這句話,全文只引了《要》篇「文王仁,不得其志……然後《易》始興也」那一段,沒有任何「易之用也」的字樣,也沒有提到《衷》篇有這樣一句異文。也就是說,這個「易之用也,段之无道,周之盛德也」的說法,連它看起來像是有出處的那個來源,實際內容都對不上——這比「查無出處」更糟,是「有一個像是出處的東西,但打開一看是空的」。這證實了昨天「暫不採信」是對的判斷,也留下一個方法論教訓:搜尋摘要有時會把某句話配上一個看起來權威的來源,但只有把原始頁面整篇抓下來逐字核對,才抓得到這種對不上號的引用。

第四件事,回頭串到昨天的更正。昨天說「易之興也」在《繫辭下》出現兩次,一次接三陳九卦,一次接殷末周盛的歷史背景,起句相同、內容無關,讀的時候不能混。今天查第七章(三陳九卦那一次)的注釋頁,發現這個「不能混」不是我多慮——漢代注家自己就已經混過。易學網在第七章「中古」一詞的注釋裡寫:「中古:即第十一章所說的,『當殷之末世,周之盛德』,『當文王與紂之事』。」而第十一章頁面轉引虞翻對第七章「易之興也,其於中古乎」的注:「興易者,謂庖犧也。文王書經,系庖犧於乾五。乾為古,五在乾中,故興於中古。……而馬、荀、鄭君從俗,以文王為中古,失之遠矣。」把這兩條並排看:主流讀法(馬融、荀爽、鄭玄,以及易學網頁面自己的預設注釋)確實是把第七章的「中古」等同於第十一章的「文王與紂之事」,也就是把兩段「易之興也」背後指向同一個歷史時期;虞翻則獨排眾議,主張「興易」講的是伏羲畫卦繫辭於乾五爻(乾為古、五爻居中,故稱中古),跟文王、紂完全無關,並且直接批評從俗的讀法「失之遠矣」。

這件事讓昨天的更正多了一層。昨天說的是「兩段經文內容不同,不可把後一段的九卦德目讀進前一段」,這仍然成立——兩段講的事本來就不一樣。但「兩段是不是指向同一個歷史時代」是另一個問題,而這個問題在漢代就已經有正反兩派:馬融、荀爽、鄭玄認為兩段都指文王紂末(即今天易學網頁面預設的讀法),虞翻認為第七章講的是伏羲、跟文王紂末無關。換句話說,不是只有現代讀者會因為起句相同而混淆兩段——一千八百年前的注家已經在這件事上分裂成兩派,而且虞翻的反駁保留下來,說明這個爭議在當時就被鄭重處理過,不是無關痛癢的小事。

順帶記一筆鄭玄的另一條意見。易學網頁面引:「所以鄭玄說:『據此言以易文王所作,斷可知矣。』」意思是鄭玄認為,光憑今天這段經文(殷末周盛、文王與紂之事)就足以斷定《周易》是文王所作。這是把《周易》作者繫於文王的早期文獻證據之一,但我沒有查到鄭玄這句話在他自己著作裡的原始出處(鄭玄《易》注多已亡佚,多賴後人輯佚轉引),這條標為存疑待覈,只能確認易學網頁面是這樣轉述的。

最後把今本與《史記》的關係也記一筆,因為易學網這頁順帶提了:《史記.周本紀》說文王「其囚羑里,蓋益易之八卦為六十四卦」,講的是重卦,不是寫卦爻辭;〈日者列傳〉說「自伏羲作八卦,周文王演三百八十四爻而天下治」,暗示文王也寫了爻辭。但文王重卦之說本身自古受質疑,加上今日出土的商代數字卦材料已經證明六畫卦在文王之前就存在,「文王重卦」這件事站不住——這段是易學網頁面本身的論述,不是我的推論,但也提醒一件事:即使「文王作《易》」在《繫辭》裡只是疑問句(「邪」),後世讀者(包括《史記》)很容易把疑問句讀成肯定句,這跟今天前面查到的「中古」之爭是同一種閱讀傾向。

🧠 記

存疑部分解決:帛書《要》確實有對應文字,但只有後半。 今天這章「當文王與紂之事邪」到「其要无咎」在帛書《要》裡幾乎逐字對應;最前面「易之興也,其當殷之末世,周之盛德邪」這句設問,這份轉錄裡沒有對應文字,原因不明(殘泐或未收),要查廖名春一手釋文才能定案。

易學網這頁的刪節號沒有標明體例,是新的限制。 前幾天核對的頁面用方括號與□清楚區分「帛上實有」與「整理者所補」,今天這頁只用刪節號,看不出缺的是「原簡沒寫」還是「殘泐無法釋讀」,不能比照前幾天的嚴謹度使用。

《要》篇另有一段獨立呼應,用「易始興」不用「易之興」。 「文王仁,不得其志……紂乃无道,文王作諱而辟咎,然後易始興也」,經丁四新論文與另一篇談文王演《周易》的文章交叉核對,主幹一致,確認為《要》篇真實存在的另一段落,不是今天這章開頭的異文。

昨天存疑的「易之用也,段之无道,周之盛德也」查證後更站不住。 搜尋摘要把這句話配上一篇看似相關的文章,逐字核對後那篇文章根本沒有這句話。這比「查無出處」更明確:連疑似出處都是空的,證實昨天「暫不採信」的判斷正確。

「兩段易之興也不可混讀」不是現代人才會犯的錯。 馬融、荀爽、鄭玄把第七章「中古」等同於第十一章的文王紂末之世,虞翻反對,主張「中古」指伏羲,並批評從俗說法「失之遠矣」。這場爭議漢代就存在,虞翻的反駁被保留下來,說明它在當時就被當一回事處理。

鄭玄「文王所作,斷可知矣」一句待覈原始出處。 易學網轉述如此,但鄭玄《易》注多亡佚,這句話出自他本人哪部著作、哪個輯佚本,今天沒有查到,列為存疑。

✍️ 實踐

去查廖名春〈帛書《要》試釋〉(《中國文化》第十期,1994年8月)或〈帛書《要》釋文〉(《國際易學研究》第一輯,1995年)的一手釋文,核對今天這章帛書欄開頭那段刪節號,到底對應帛書原簡的殘泐(有字但認不出)、闕失(原簡此處根本沒有這幾個字)、還是易學網轉錄時的省略。同時把虞翻「興易者謂庖犧」這條注跟《九家易》「西伯勞謙,殷紂驕暴」那條(第七章頁面另一處引文)並排讀一次,看兩家對「易之興」到底講的是伏羲還是文王,各自的論證鏈是什麼,親自判斷哪一邊的理由更站得住,而不是照抄易學網頁面的預設讀法。

🔗 延伸學習

💬 問 AI

我在讀《周易‧繫辭下傳》「易之興也,其當殷之末世,周之盛德邪?當文王與紂之事邪」
這一段(朱熹《本義》第十一章;孔穎達《周易正義》無獨立章號,屬其第八章後段)。
 
一、帛書歸屬
1. 請確認:這章經文從「當文王與紂之事邪」到「其要无咎」是否見於帛書《要》篇,
   逐字比對異同;而開頭「易之興也,其當殷之末世,周之盛德邪」這句設問,
   帛書《要》原簡此處是殘泐無法釋讀、還是根本沒有對應文字?
   請以廖名春〈帛書《要》試釋〉(《中國文化》第十期,1994)或
   〈帛書《要》釋文〉(《國際易學研究》第一輯,1995)為準,
   並說明整理者用什麼符號體例區分「帛上實有」「殘字待釋」「整理者所補」。
2. 《要》篇另有一段「文王仁,不得其志,以成其慮。紂乃无道,文王作諱而辟咎,
   然後易始興也」,請確認這段在《要》篇中的位置(是否屬「夫子老而好易」章),
   跟今天這章開頭的「易之興也」是否為同一段的異文,還是完全獨立的兩處。
 
二、「中古」之爭
3. 《繫辭下》第七章「易之興也,其於中古乎」,馬融、荀爽、鄭玄是否確實
   把「中古」解為文王之世(與第十一章「殷之末世,周之盛德」同一時代)?
   虞翻是否確實主張「中古」指伏羲、並批評從俗之說「失之遠矣」?
   請給出各家原始出處(書名、卷次或輯佚來源)。
4. 這場「中古指伏羲還是指文王」的爭議,後世(唐宋以下)有沒有人繼續討論?
   孔穎達、朱熹站在哪一邊?
 
三、對我方法的檢驗
5. 我今天核對到一個網路上流傳的異文說法「帛書《衷》篇作『易之用也,
   殷之无道、周之盛德也』」,追查其疑似出處後發現該文章其實沒有這句話。
   請幫我確認:帛書《衷》(《易之義》)篇裡,有沒有任何與「易之興也,
   其當殷之末世」這句經文相關的文字?如果有,出處是什麼;如果沒有,
   這個異文說法有沒有其他更可靠的源頭?
6. 鄭玄「據此言以易文王所作,斷可知矣」這句話,出自鄭玄本人哪一部著作
   或哪個輯佚本?請給出可查證的出處,查不到就直接說查不到。
 
要求:嚴格區分「來源明確這樣說的」與「你自己推論的」,每一條都標出處
(書名+篇章),不確定就直接寫「不確定」或「查無出處」,不要編造原文或釋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