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熹在《本義》第六章末開的那張支票——「此章多闕文疑字,不可盡通,後皆放此」——第一次真正兌現的位置,不在三陳九卦,而在今天要讀的第八章第二句。「其出入以度,外內使知懼」下,《本義》注文只有六個字:「此句未詳,疑有脫誤。」而帛書《易之義》相應處作「出入又度,外內皆瞿」,文從字順,一點也不像脫誤。朱子疑對了地方,卻疑錯了性質:這一句確實動過,但動的方向與他猜的相反——不是脫,是增。今天要走完三陳九卦的第二陳與第三陳,再進第八章開頭,而昨天釘死的那個「《本義》=《正義》+1」的平移公式,今天恰好走到它失效的那一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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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平移公式的終點:本義第八章是最後一格

昨天列的錯位表,是一張單向平移的表:《本義》第 n 章=《正義》第 n−1 章,因為孔穎達把《本義》第三、第四章與第五章首節併成了一章。這個公式今天還能再用一次,但只能再用一次。

《正義》卷八「第七章」條下,孔穎達的章旨是:「此第七章,明《易》書體用也。」——注意他這一章的範圍。翻開《正義》第七章,經注疏的排列是這樣的:先「《易》之為書也不可遠」以下至「苟非其人,道不虛行」,接著不換章,直接續上「《易》之為書也,原始要終,以為質也」以下至「知者觀其彖辭,則思過半矣」。孔穎達的第七章,一口氣吃掉了《本義》的第八章與第九章的前四節。然後《正義》的第八章才起頭,起句是「二與四同功而異位」——而這一節在《本義》裡,是第九章的後半。

所以完整的對照是:

段落起句《本義》(朱熹)《正義》(孔穎達)
易之興也,其於中古乎第七章第六章
易之為書也不可遠第八章第七章(前半)
易之為書也,原始要終第九章(前半)第七章(後半)
二與四同功而異位第九章(後半)第八章
易之為書也,廣大悉備第十章第九章

更正 1:「《正義》比《本義》少一章,加一減一就能換算」是錯的——兩系在本義第九章交叉,不是平移

坊間處理分章差異,最省事的講法是「孔本比朱本前移一章」。這個講法在《本義》第六、第七、第八章都成立,到第九章就崩了:孔穎達不是把《本義》第九章整章前移,而是把它從中間切開——前半併入自己的第七章,後半獨立成第八章。也就是說,兩個系統在這裡不是平行錯開的兩條線,而是交叉的。

這件事的實際後果是:如果你讀到一篇論文寫「《繫辭下》第九章論中爻」,然後去翻《正義》第八章找孔疏,你會找到「二與四同功」那一段,看起來對上了;但如果你讀到「《繫辭下》第九章論原始要終」,去翻《正義》第八章,就完全落空——那段在《正義》第七章的後半,夾在「道不虛行」與「二與四同功」之間,沒有任何章號提示。這是一個只要用過一次錯誤換算公式就會踩到的坑。

孔穎達自己在第七章疏文中間留了一個過渡語:「『易之為書,原始要終,以為質也』者,此以下亦明《易》辭體用,尋其辭則吉凶可以知也。」——一個「亦」字,說明他很清楚這是新起的一段,只是他判斷這段與前段同屬「明《易》書體用」,所以不另立章。孔穎達不是沒看見接縫,他是看見了而選擇不切。

還有第三個系統。帛書《易之義》把《本義》的第七章與第八章連為一章。理由不是文氣,是首尾呼應的硬結構:《易之義》在九卦之前有「上卦九者,贊以德而占以義者也」,而在今本第八章「苟非其人,道不虛行」之後,緊接著就是「无德而占,則易亦不當」。一頭說「贊以德而占以義」,一尾說「无德而占則易亦不當」,中間夾著三陳九卦與「不可為典要」一大段,這是一個完整的論證單元。今本《繫辭》把首尾兩句都刪了,於是這個單元被拆成兩章,而且拆完之後兩章都失去了論證目的——第七章變成純粹的修身條目,第八章變成純粹的易理描述。

再看今本第八章自己留下的線索:「又明於憂患與故」。「憂患」二字在《繫辭下》只出現在兩個地方,一是第七章首句「作易者,其有憂患乎」,二就是這裡。第八章用「又明於憂患與故」回指第七章的「其有憂患乎」,這是兩章原本相連的今本內證,不必等帛書出土也看得出來。孔穎達與朱熹都注到了「故,事故也」,卻沒有一家把這個回指當成分章的依據。

所以今天讀的這一段,同時存在三種切法:《本義》切成七、八兩章;《正義》切成六、七兩章(且第七章下界不同);帛書《易之義》根本不切。三種切法各有各的道理,這件事本身就說明「章」不是原始文本的結構單位,是後人的閱讀輔助。

二、今天的原文,通行本與帛書並列

第二陳與第三陳(《本義》第七章第二節)

履和而至,謙尊而光,復小而辨于物,恒雜而不厭,損先難而後易,益長裕而不設,困窮而通,井居其所而遷,巽稱而隱。

履以和行,謙以制禮,復以自知,恒以一德,損以遠害,益以興利,困以寡怨,井以辨義,巽以行權。

帛書《易之義》:

是故占曰:履和而至,嗛尊而光,復少而辨於物,恒久而弗厭,損先難而後易,益長裕而與,宋窮而達,丼居亓所而遷,渙稱而救。

是故履以果行也,嗛以制禮也,復以自知也,恒以一德也,損以遠害也,益以興禮也,困以辟咎也,丼以辯義也,渙以行權也。子曰:「渙而不救,則比矣。」

第八章開頭(《本義》第八章全章)

《易》之為書也不可遠,為道也屢遷。變動不居,周流六虛,上下无常,剛柔相易,不可為典要,唯變所適。其出入以度,外內使知懼。又明於憂患與故。无有師保,如臨父母。初率其辭而揆其方,既有典常,苟非其人,道不虛行。

帛書《易之義》:

易之為書也難前,為道就與,變僮而不居,周流六虛,上下无常,剛柔相易也。不可為典要,唯變所次,出入又度,外內皆瞿,又知患故,无又師保而親若父母。印率亓辤,楑度其方,无又典尚。后非其人,則道不[虛行]。

无德而占,則易亦不當。

依昨天定下的體例,再聲明一次:帛書《繫辭》沒有這兩章,以上帛書引文全部出自逸傳《易之義(衷)》,方括號為整理者所補。凡是寫「帛書《繫辭》作某某」來校今本《繫辭下》第七、第八章的,都是張冠李戴。

異文表:

通行本帛書《易之義》性質
(無)是故占曰帛書多出提示語
而辨于物而辨於物小/少,用字習慣
雜/久,系統不同
益長裕而不設益長裕而否定式/肯定式
窮而窮而宋為疑字,見下
稱而稱而卦名+方向皆異
履以履以行也和/果
益以興益以興利/禮,形近
困以寡怨困以辟咎內向/外向
(無)子曰:「渙而不救,則比矣。」帛書多出
易之為書也不可遠易之為書也難前全句異
為道也屢遷為道就與帛書費解
唯變所唯變所適/次
其出入度,外內使知懼出入度,外內皆瞿帛書較簡
又明於憂患與故又知患故帛書較簡
无有師保,如臨父母无又師保而親若父母語意相反
率其辭率亓辤初/印(抑)
既有典常无又典尚語意相反
非其人非其人苟/后

表裡有兩處我加了黑體標「語意相反」,那是今天最重的兩條,留到第七節處理。先把第二陳走完。

三、三陳的結構:三種句法,三種功能

昨天靠帛書多出的兩句提示語,把三陳的層次講出了個大概。今天要把它修正得更準確,因為昨天那個說法有一處不夠嚴謹。

帛書的提示語一共只有兩處:

  1. 第一陳之前:「上卦九者,贊以德而占以義者也
  2. 第二陳之前:「是故占曰

第三陳之前,帛書作「是故履以果行也」——只有「是故」,沒有第二個提示語

更正 2:三陳不是「德/性/用」三分——帛書的提示語只支持二分,昨天說「第三陳是應用」講快了

《九家易》講三陳,用的是三分法:「故先陳其德,中言其性,後敘其用,以詳之也。」這個三分法很漂亮,一千多年來也最通行。但帛書給的提示語結構是二分:總綱「贊以德而占以義」領起全部,其下「贊以德」對應第一陳(全用「德之……」句式),「是故占曰」以下的第二、第三陳同屬「占以義」。章末「无德而占,則易亦不當」收束的也是這個「占」字。

我昨天寫「第一陳是贊以德,第二陳是占以義,第三陳是應用」,等於在帛書的二分結構上硬套了《九家易》的三分。這一點今天要更正:帛書只標了兩層,第三陳沒有獨立的提示語,它與第二陳同在「占以義」之下。

更麻煩的是,傳世注疏系統自己給的分界語也互相打架。孔穎達留下了兩個「自此已上」:

  • 在「巽,德之制也」(第一陳末)疏下:「自此已上,明九卦各與德為用也。自此己下,明九卦之德也。」
  • 在「巽稱而隱」(第二陳末)疏下:「自此已上,辯九卦性德也。」

而崔憬在同一個位置(巽稱而隱)說的是:「自此已下,明九卦德之體者也。」

孔穎達說「自此已上」,崔憬說「自此已下」,兩人在同一個接縫上把刀子往相反方向切。而且崔憬用「德之」指稱第三陳,這與第三陳全是「以……」的功能句實在不合——功能句應該是「用」而不是「體」。這裡要嘛是崔憬別有一套體用觀,要嘛是傳抄有誤,已標存疑,我查不到可靠的定讞。

撇開注家不論,光看句法本身,三陳的分工其實是自明的:

句式語法性質功能
第一陳履,德之基也「A,B之C也」領屬定義句給九卦在德的體系裡各安一個位置
第二陳履和而至「A,X而Y」轉折並列句說每一卦內部的張力
第三陳履以和行「A以B」工具句說每一卦拿來做什麼

第一陳的九個賓語——基、柄、本、固、脩、裕、辨、地、制——昨天已經指出,全部是器物與空間的隱喻,沒有一個抽象名詞。第三陳的九個動賓結構——和行、制禮、自知、一德、遠害、興利、寡怨、辨義、行權——全部是動作。真正需要單獨說明的是第二陳,因為它的句式最特別。

朱熹《本義》在第二陳下開頭第一句是:「此如《書》之九德」。這一句話是全部注解裡對第二陳結構最關鍵的判斷,可惜幾乎沒有人跟進。他指的是《尚書·皋陶謨》皋陶對禹說的那九句:

寬而栗,柔而立,愿而恭,亂而敬,擾而毅,直而溫,簡而廉,剛而塞,彊而義。

把兩組並排:

皋陶九德三陳第二陳
履和
謙尊
復小辨于物
恒雜不厭
…………

九句對九句,句句都是「A 而 B」,而且「A 而 B」裡的 B 都在反向牽制 A:寬大卻不失嚴謹(栗),柔和卻能自立,隨和卻不苟同。皋陶九德的整個修辭策略,就是每一項德性都不許單獨成立,必須被它的反面制衡。朱子看出第二陳用的是同一套修辭。

這個判斷一旦成立,第二陳的每一句都要重讀:它們不是九句讚美,是九組張力。「履和而至」不是「和諧而通達」,是「和,但必須至」;「井居其所而遷」不是描述井的性質,是「不動,卻要能及物」。下面逐句處理,就是在把這九組張力一一還原。

四、第二陳逐句:九組張力

履和而至。

這一句是九句裡最容易被讀平的。常見譯法是「履卦講和諧而能到達」或「以禮相待則和諧而至極」,把「和」與「至」讀成順向的因果。但韓康伯注只有兩句,恰恰是反向的:

和而不至,從物者也。和而能至,故可履也。

韓康伯設想的是一個「和而至」的反面情境:只有和,沒有至,那就是「從物者」——隨物浮沉、跟著別人跑。這種人不是有德,是沒有立場。所以「至」是「和」的制衡項,不是「和」的結果。孔穎達疏承此:「言履卦與物和諧,而守其能至,故可履踐也。」——「其能至」四字很準,「至」是要守的,守不住就滑掉了。

「至」的訓詁有兩說。一說是「到達」,鄭玄注《周禮》「作龜之八命」的「六曰至」云「至謂至不也」(即問所卜之事到不到),此為動詞義。一說是「極至」,《日講易經解義》:「履之為道,君臣上下,固以各得其所,為和矣。而平易近情之中,無非天理民彞之準,蓋至極而無可加也。」——此為形容詞義,指履卦所立的分際已經到了不可增減的地步。兩說都能與韓注的「和而能至」相容:無論「至」是「達到目標」還是「守住極則」,它都在防止「和」滑向無原則。

這一句有一組極強的先秦外證。虞翻注「履以和行」直接引《論語》:「禮之用,和為貴」——出自《學而》有子之言。而有子那段話的全文,正是一個「和而不至」的警告:

禮之用,和為貴。先王之道斯為美,小大由之。有所不行,知和而和,不以禮節之,亦不可行也

「知和而和,不以禮節之,亦不可行」——只知道和而一味求和,不用禮來節制,是行不通的。這與韓康伯「和而不至,從物者也」是同一個判斷,用詞不同而已(有子的「節之以禮」=韓注的「至」)。再往下一層,《論語·子路》「君子和而不同,小人同而不和」,以及《陽貨》「鄉原,德之賊也」,講的都是同一件事的不同側面。

順帶注意一個對稱得驚人的細節:《繫辭》說履是「德之」,《論語》說鄉原是「德之」,兩處用的是同一個「德之 X」句式,而「和而不至」正是通往鄉原的那條路。履卦要人以禮和眾,同時要人守住「至」,一鬆手,德之基就變成德之賊。這條線不是我發明的類比,是「和/至」與「和/禮」兩組概念在《繫辭》與《論語》裡各自獨立成立,指向同一個危險。

帛書第三陳作「履以行也」,不作「和行」。「果」是果決。如果帛書是原貌,那麼履卦這一組張力在第三陳被表述成「果」——與第二陳的「和而至」之「至」屬於同一側(都是硬的那一端)。以履卦「履虎尾」的處境論,「果行」不但不違卦義,甚至更貼切。但「和行」有虞翻引《論語》為證,且與第二陳的「和」字直接呼應。孰為原貌,已標存疑

謙尊而光。

這五個字有一個罕見的待遇:它同時是《繫辭》的文句,也是《彖傳》的文句。謙卦《彖》:「謙尊而光,卑而不可踰,君子之終也。」《繫辭》第二陳直接引用了謙卦《彖傳》的原句。

「尊」的讀法有兩派。孔穎達:「以能謙卑,故其德益尊而光明也。」——謙卑是因,尊光是果。朱熹《本義》:「謙以自卑而尊且光。」——「自卑而尊且光」,把「尊」與「光」都當成結果。這兩家其實一致。但《彖傳》原句「謙尊而光,卑而不可踰」是兩句對舉,「尊/卑」相對,所以也可以讀成「(居)尊而(能)光」——身處尊位的人謙,才顯得光明;後半「卑而不可踰」則是身處卑位的人謙,反而不可逾越。這樣讀,「尊」與「卑」是兩種處境而非兩種結果,整句講的是謙德在上位與下位各自的效果。李光地一系的講章多取前一讀,但《彖傳》的對舉結構其實更支持後一讀。兩存。

這裡有一條需要出校的引注。易學網此句下引「荀爽:自上下下,其道大光也」,並註明「荀爽注出自《彖傳》益卦」。查益卦《彖》確有「自上下下,其道大光」。所以荀爽這句話是拿益卦的《彖傳》來注謙卦的「尊而光」——他是在做卦際的義理串聯,不是在解釋謙卦本文。引用時若不交代這一層,讀者會以為荀爽對「謙尊而光」有直接訓釋。引注時必須標明來源卦。

「謙以制禮」則有一個結構上的趣味。履即禮(帛書《周易》履卦卦名作「禮」),而第三陳說謙是用來「制禮」的。也就是說,九卦裡的第一卦(履=禮)被第二卦(謙)所節制。虞翻把這件事講得最清楚:「謙與履通,謙坤柔和,故履和而至。禮之用,和為貴者也。」——「通」指旁通(錯卦),履與謙六爻陰陽全部相反,是一組旁通卦。虞翻用象數證成了義理:謙之所以能制履(禮),因為它們本來就是一體之兩面。

復小而辨于物。

「小」指什麼?虞翻答得最直接:「陽始見,故小。」復卦一陽初生於五陰之下,這一陽極微,所以叫「小」。不是「復卦是小事」,也不是「復的功效小」。

「辨于物」有兩讀。虞翻:「乾,陽物。坤,陰物。以乾居坤,故稱別物。」——辨=分別陰陽,是象數的讀法。孔穎達:「言復卦於初細微小之時,即能辨於物之吉凶,不遠速復也。」——辨=辨吉凶,是義理的讀法。韓康伯居中:「微而辨之,不遠復也。」

三家都把這一句扣回「不遠復」,這是有原因的。復卦初九爻辭「不遠復,无祇悔,元吉」,而《繫辭下》第五章有孔子的解釋:「顏氏之子,其殆庶幾乎?有不善未嘗不知,知之未嘗復行也。」——這是《繫辭》自己對復卦初九的定義。

所以第三陳的「復以自知」,不是泛泛的「有自知之明」。虞翻注得斬釘截鐵:「有不善未嘗不知,故自知也。」——「自知」=「有不善未嘗不知」,是《繫辭》內部的術語,有第五章的定義撐著。孔穎達走的是另一條路:「既能反復求身,則自知得失也。」——反身自省而知得失,這是宋明工夫論的雛形,但比起虞翻直接扣回第五章的孔子語,孔疏的解釋反而失去了內證的支撐。這一句應以虞翻為正。

「小而辨于物」與「自知」合起來看,復卦這一組張力就出來了:善端剛萌時極其微弱(小),但正因為極微,此時的辨別最清楚、代價最低——顏回的本事不是不犯錯,是錯在極微時就察覺。這是九卦裡唯一一個把「時機」當成核心的。

恒雜而不厭。

昨天已經處理過,今天只回指結論,不重複:今本作「雜」不作「久」(帛書才作「久」),「不厭」是被動的「不被物之厭薄」(孔疏)而非「不厭倦」。朱熹《本義》「恒雜而常德不厭」的「處」字,把「雜」定為處境而非性質,是判準。荀爽「夫婦雖錯居,不厭之道也」則把「雜」落實到恆卦《彖傳》的夫婦之道上。

補一條昨天沒說的:第三陳「恒以一德」,虞翻注「恒德之固,立不易方,從一而終,故一德者也」——虞翻用「從一而終」解「一德」,這是把恆卦《彖傳》的夫婦義一路貫到底,與荀爽的「夫婦錯居」是同一條線。韓康伯則只說「以一為德也」,抽象化了。

「一德」二字,坊間常引《尚書·咸有一德》為據。這裡要謹慎:〈咸有一德〉屬東晉晚出的古文《尚書》諸篇,其文本可靠性長期受質疑,不宜作為先秦內證使用。要為「一德」找先秦的落腳點,虞翻的「從一而終」(本恆卦《彖》)比〈咸有一德〉牢靠得多。已標存疑(我不否定「一德」是先秦成語,只是這個特定書證不能用)。

損先難而後易。

「先難後易」的機制,兩家講得不一樣,而且分歧有意思。

韓康伯:「刻損以脩身,故先難也。身脩而无患,故後易也。」——先難是因為刻損自己很難受,後易是因為修身之後就沒有禍患了。這是因果機制:難是投入,易是結果。孔穎達承之:「先自減損,是先難也。後乃无患,是後易也。」

朱熹:「損欲先難,習熟則易。」——先難是因為節制欲望一開始很難,後易是因為習慣了就不難了。這是習慣機制:難與易是同一件事在不同階段的主觀感受。

兩者的差別不小。依韓孔,「後易」講的是外部處境(无患);依朱子,「後易」講的是內在功夫(習熟)。朱子的讀法更貼近日常經驗,也更適合當代讀者,但它是宋人的內轉,不是原注。譯注時兩說當並陳,不宜只取一家。

損卦《象》「君子以懲忿窒欲」是這一句的直接依據,荀爽注第一陳「損,德之脩」時已經引過。第三陳「損以遠害」,韓康伯:「止於脩身,故可以遠害而已。」——「而已」二字有分寸感:損只能做到遠害,不能做到興利,興利是益卦的事。九卦裡損益並列,分工明確。

益長裕而不設。

昨天已辨過「設」的三種訓法(韓孔「不虛設法度」/鄭玄「設,大也」/程頤「撰造則為偽也」),並指出程說是宋學特有的道德化讀法。今天補齊帛書的一面:帛書作「益長裕而」,是肯定句,沒有否定式。「與」訓施與,句意成了「長養寬裕而施予」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帛書這個「與」與虞翻、荀爽的注是相合的。荀爽注「益以興利」:「天施地生,其益无方,故興利也。」虞翻注「不設」:「謂天施地生,其益无方。凡益之道,與時偕行,故不設也。」——兩人用了完全相同的八個字「天施地生,其益无方」,但一個用來注「興利」,一個用來注「不設」。而「天施地生」的核心就是,正是帛書的「與」。這說明漢儒解益卦的重心一直在「施」上,今本的否定式「不設」反而是一個需要解釋的異常。

困窮而通。

帛書作「宋窮而達」。昨天把這個「宋」列為存疑(疑為困卦異體或釋文疑字),今天可以往前推一步:帛書自己在第三陳作「困以辟咎也」,用的是「困」字;第一陳作「困也者,德之欲也」,用的也是「困」。 同一段帛書之內,第一陳與第三陳都作「困」,只有第二陳作「宋」。三處之中兩處作困,最合理的解釋是第二陳的「宋」為抄手訛字或整理者釋文的疑字,不是另一個卦。昨天的存疑條目可以降級:「宋」不構成卦名異文,只是字形問題。(「宋」何以訛出,仍已標存疑。)

「通」與「達」義同,無礙。實質分歧在注家的方法:

虞翻用卦變:「陽窮否上,變之坤二成坎。坎為通,故困窮而通也。」——困卦來自否卦,否上九之陽下入坤二,成坎體,坎在《說卦》有「通」義。

韓康伯用義理:「處窮而不屈其道也。

孔穎達折衷:「言困卦於困窮之時,而能守節,使道通行而不屈也。」

朱熹用卦辭:「困,身困而道亨。」——朱子沒用「通」而用「亨」,因為困卦卦辭第一個字組就是「困,亨」。這是一個很細的操作:他把《繫辭》的「通」直接對回困卦卦辭的「亨」,用經文注傳文。

四家方法各異(卦變/義理/折衷/卦辭),結論完全一致:困是身困而道不困。這是九卦裡難得的無爭議句。

井居其所而遷。

字面上,這句話是自相矛盾的:既然「居其所」,怎麼又「遷」?

更正 3:「井居其所而遷」不是悖論——「遷」的受詞不是井,是井的「施」

常見譯法把這句處理成一個修辭性的悖論:「井固定在原處,卻又能夠遷移」,然後引申出一堆「不動而動」的玄談。原注根本沒有這個意思。韓康伯注:

改邑不改井,井所居不移,而能遷其施也。

「而能遷其施也」——遷的是「施」,井所施予的水澤。孔穎達說得更白:「言井卦居得其所,恒住不移,而能遷其潤澤,施惠於外也。」

所以整句是:井體不動,井水外流。這根本不是悖論,是一個非常具體的物理描述——井是所有取水設施裡唯一不移動的(相對於桶、車、渠),但它的水卻走得最遠。「居其所」講的是主體,「遷」講的是作用,兩者本來就在不同的層次上,只是今本省略了「其施」二字,才讓字面看起來衝突。

井卦卦辭「改邑不改井」(城邑可以遷,井不能遷)是「居其所」的來源;《彖傳》「井養而不窮」是「遷」的來源。兩個依據都在井卦本文之內。

「井以辨義」,韓康伯:「施而无私,義之方也。」——仍然扣在「施」上:井水誰來都能打,不挑人,這種無私的給予就是義。孔穎達承之:「井能施而无私,則是義之方所,故辨明於義也。」

朱熹在這裡另闢一路:「辨義,謂安而能慮。」——「安而后能慮」出自《大學》。朱子把井卦「居其所而遷」的結構,映射到《大學》「知止/定/靜/安/慮/得」的次第上:居其所是「安」,能遷是「慮」。這是一次乾淨俐落的義理移植,但它是移植,不是訓詁;韓孔的「施而无私」才是本句的原解。兩者並存,出處要分清。

巽稱而隱。

昨天已經指出帛書此卦三次一律作「渙」,且此句作「渙稱而救」,方向與「隱」相反。今天要處理的是今本自身的一個訓詁問題:「稱」怎麼讀。

更正 4:「巽稱而隱」的「稱」不是只有「稱揚」一讀,另一讀「稱物平施」在義理上更貼卦義

坊間譯本此句幾乎清一色作「巽卦講稱揚(號令)而不自我彰顯」,依據是韓康伯注:「稱揚命令,而百姓不知其由也。」崔憬同:「言巽申命行事,是稱揚也。陰助德化,是微隱也。」孔穎達同:「巽稱揚號令,而不自彰伐而幽隱也。」——注疏系統三家一致取「稱揚」。

但「稱」還有另一讀,而且有《說文》與段注支撐。《說文》:「稱,詮也。」段玉裁注:「銓者衡也。《聲類》曰:銓所以稱物。稱俗作秤。按爯,幷舉也。偁,揚也。今皆用稱,稱行而爯偁廢矣。」——段注在這裡做了一件關鍵的分辨:「稱」這個字,是把三個本來分開的字(爯、偁、稱)合併之後的產物。「爯」是并舉,「偁」是稱揚,「稱」本義是權衡稱量。後來「稱」通行,「爯」「偁」都廢了,於是三義全歸「稱」字,讀者只能靠上下文猜。

若取「權衡稱量」一讀,「巽稱而隱」的內證極強:謙卦《象傳》有「君子以裒多益寡,稱物平施」,「稱物」正是權衡輕重而後施予。《日講易經解義》即取此讀:「巽以應事,能劑量萬物之宜,而稱物平施,不見表暴之迹,乃所謂稱而隱者也。」《九家易》也偏此路:「巽象號令,又為近利。人君政教、進退、釋利而為權也。」

兩讀比較:

  • 取「稱揚」:巽=申命行事,稱揚號令而不居功。與《象傳》「隨風,巽,君子以申命行事」直接對應。
  • 取「稱量」:巽=權衡事宜,量物之宜而不著痕跡。與第三陳「巽以行」直接對應——「權」本義就是秤錘。

第二讀有一個第一讀沒有的好處:它讓「稱」與「權」在同一個字族裡打通。權是秤錘,稱是稱量,「稱而隱」與「以行權」用的是同一個度量衡隱喻。而第一讀的「稱揚」與「行權」之間沒有字面聯繫。

我的處理是兩讀並存,但譯注時應先出「稱量」一讀,理由是它與下文「行權」的隱喻連續,而注疏三家的「稱揚」雖然一致,卻可能是因為他們都在《象傳》「申命行事」的框架裡讀這一卦,形成了共同的視角偏移。這一條下不了裁決,已標存疑——三家注疏的份量不能輕估。

五、第三陳逐句:九個「以」

第三陳的九句全是「A 以 B」,是工具句,也是全章唯一直接可操作的一層。前面已經處理過的(履以和行/果行、復以自知、恒以一德、損以遠害、井以辨義、巽以行權的「權」字族)不重複,這裡補齊其餘幾條。

謙以制禮。 「制」是節制、裁製。孔穎達:「性能謙順,可以裁制於禮。」上文已說,這一句的義理由虞翻的旁通說支撐(謙與履通)。要注意的是九卦順序在這裡形成了一個小回路:履(禮)是德之基,而謙用來制禮——第二卦回頭節制第一卦。九卦不是九個平行條目,前兩卦之間先有一組張力。

益以興利。 帛書作「益以興」。

「利」與「禮」形近,必有一誤,問題是誤在哪一邊。我認為今本的「利」較可信,理由有三,且三條互相獨立:

第一,對舉。前一句是「損以遠害」,「害」與「利」是嚴格的反義對舉,「害」與「禮」則不對。九卦第三陳裡,損益兩卦相鄰且互為反卦,這一組「遠害/興利」的對舉是結構性的。

第二,避複。帛書自己在同一組裡已經有「嗛以制禮」,若「益以興禮」成立,「禮」字在九句中出現兩次,而其餘七句的賓語(行、知、德、害、咎、義、權)全不重複。

第三,注家。荀爽注「益以興利」:「天施地生,其益无方,故興利也。」漢注取「利」。

三條合起來,我認為可以下一個傾向性裁決:今本「利」為是,帛書「禮」為形訛。但這只是傾向,不是定讞——形近訛誤的方向永遠可以反轉,已標存疑

困以寡怨。 這一句有三個方向,而且三個都講得通。

  • 孔穎達:「遇困,守節不移,不怨天,不尤人,是无怨於物,故寡怨也。」——主語是自己,動作是「不怨別人」。(「不怨天,不尤人」出《論語·憲問》。)
  • 朱熹:「寡怨,謂少所怨尤。」——同樣是自己少怨,但朱子沒有引《論語》,措辭更中性。
  • 帛書:「困以辟咎也。」——「辟」通「避」,避開災咎。這根本不是講怨,是講趨避

孔朱是內向的修養(我不怨人),帛書是外向的處置(我避開禍)。還有第四種可能:「寡怨」也可以讀成「使人少怨我」——處困而守節,別人就不會怨你。這一讀在今本語法上完全成立(「寡」為使動),且與同一組的「遠害」(使害遠離)語法一致,但我查不到有注家這樣講,已標存疑,聊備一說。

巽以行權。 「權」是全部三陳裡義理最重、也最容易被講濫的一個字。

「權」的本義是秤錘,引申為權衡、變通。先秦兩漢對「權」的討論有三個經典的落點:

一是《論語·子罕》的四段階說:「可與共學,未可與適道;可與適道,未可與立;可與立,未可與權。」——權排在共學、適道、能立之後,是最難的一階。

二是《孟子·離婁上》淳于髡的詰問:「嫂溺則援之以手乎?」孟子答:「嫂溺不援,是豺狼也。男女授受不親,禮也;嫂溺援之以手者,權也。」——權是在守禮與救人衝突時的裁斷。

三是《公羊傳》桓公十一年的定義:「權者,反於經然後有善者也。」——權必須違反常則,且違反之後結果要更好,兩個條件缺一不可。

孔穎達注「巽以行權」用的是最平和的一種:「巽順也。既能順時合宜,故可以權行也。若不順時制變,不可以行權也。」——把「權」化約為「順時制變」,張力全消。

《朱子語類》裡有一段明確反對這種化約:

巽為資斧,巽多作斷制之象,蓋巽字之義,非順所能盡,乃順而能入之義,是入細直徹到底,不只是到皮子上,如此方能斷得殺。若不見得盡,如何可以行權。

朱子的推理鏈是:巽不只是順,是「順而能入」;入要入到底、看到全部細節;只有看盡了才能斷得下去;斷得下去才能行權。所以「行權」的前提是窮盡的認識,不是靈活的手腕。這一段是全部注家裡對巽卦性格說得最深的,也正好與《公羊傳》「反於經然後有善」的第二個條件相扣——你要能保證「然後有善」,就必須先「見得盡」。

而帛書此句作「渙以行權也」,並在其後多出「子曰:渙而不救,則比矣」。昨天已辨過這一組異文,今天只補一個結構上的觀察:「權」字在兩個系統裡都保留了。無論第九卦是巽還是渙,第三陳的最後一個動作都是「行權」。這意味著「以權收束九卦」這個結構,是兩個系統共有的;分歧只在用哪一卦去承擔它。九卦從「履(禮)」開始,到「權」結束——從最硬的常則走到最軟的變通——這個從經到權的敘事弧線,是漢初以前就定下的。

六、九卦的象數關係,以及它為什麼無法裁決巽/渙

既然虞翻用旁通(履與謙通)解釋了第二陳的兩句,順手把九卦的卦際關係查一遍,看看象數能不能提供裁決線索。

可以直接驗證的有三組:

  • 履與謙:六爻陰陽全反,是旁通(錯卦)。虞翻明說「謙與履通」。
  • 損與益:損為兌下艮上,益為震下巽上,兩卦上下顛倒,是綜卦(覆卦)。
  • 困與井:困為坎下兌上,井為巽下坎上,兩卦上下顛倒,是綜卦。

九卦的排列順序是履、謙、復、恆、損、益、困、井、巽——履謙相鄰成一組,損益相鄰成一組,困井相鄰成一組。九卦裡有六卦是三組成對相鄰的,這不可能是偶然,說明選卦時考慮過卦際關係。

剩下的三卦——復、恆、巽——則配不成對:復的旁通是姤,綜卦是剝;恆的旁通是益(但益已與損配對),綜卦是咸;巽的旁通是震,綜卦是兌。姤、剝、咸、震、兌都不在九卦之內。

如果把第九卦換成渙,情況並沒有改善:渙的旁通是豐,綜卦是節,兩者也都不在九卦之內。

所以象數關係無法裁決巽與渙的異文。三組配對(履謙、損益、困井)在兩個系統裡完全相同,第九卦無論是巽是渙,都是一個孤卦。這一條算是負面結果,但值得記下來:它排除了「用卦際結構反推原貌」這條路,省得日後再繞。

(以上卦際關係是我依六爻陰陽自行核對的結果,非引自注家。若有前人已論,待覈。)

七、第八章開頭:兩處語意相反的異文

進入《本義》第八章(《正義》第七章前半)。這一章短,但今本與帛書有兩處方向相反的異文,是今天最重的兩條。

「《易》之為書也不可遠」。

更正 5:「不可遠」的「遠」,朱熹訓「猶忘也」,與孔穎達的「遠離陰陽」不是同一件事

坊間譯本一律作「《易》這本書不可以遠離」。這個譯法來自孔穎達:「言《易》書之體,皆倣法陰陽,擬議而動,不可遠離陰陽物象而妄為也。」——注意孔疏的受詞是「陰陽物象」,不是「《易》這本書」。孔穎達的意思是:《易》的體例都在模擬陰陽,你不能脫離陰陽物象亂來。

而《本義》的注文是三個字:「遠,猶忘也。

朱子把「遠」訓為「忘」,句意就變成「《易》這本書不可以遺忘」——是說《易》要常在心中,不可須臾離。這與侯果注同調:「居則觀象,動則玩占,故不可遠也。」(「居則觀象,動則玩占」化用《繫辭上》「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,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」。)

兩家的差別在受詞:孔穎達的「遠」是遠離陰陽(方法論),朱熹的「遠」是遺忘《易》書(工夫論)。前者說《易》不能脫離它的物象基礎,後者說人不能把《易》擱在一邊。譯成「不可遠離」四個字,看起來兩邊都涵蓋,實際上兩邊都沒說準——因為中文的「遠離」既不是「脫離物象」也不是「遺忘」。

而帛書把水攪得更渾:《易之義》作「易之為書也難前」。這根本不是「不可遠」。「難前」二字,若「前」讀為「翦」或訓「前定」,句意可能是「難以預先確定」——那就與下文「為道也屢遷,變動不居」直接連貫,反而比今本更順。但這是推測,「前」字的確詁我查不到定讞,已標存疑。可以確定的是:今本的「不可遠」與帛書的「難前」,形音義三方面都對不上,不是傳抄訛誤所能解釋,是兩個系統的異文

「為道也屢遷,變動不居,周流六虛,上下无常,剛柔相易,不可為典要,唯變所適」。

「屢,數也」(孔疏),屢遷即頻繁變動。帛書作「為道就與」,費解,已標存疑

更正 6:「周流六虛」的「六虛」是六個爻位,不是「六合」「六方」,更不是虛空

這是一句被玄化得最厲害的話。坊間常見的解釋是「周遍流行於天地四方的虛空」,或把「六虛」講成宇宙的六個維度。孔穎達的疏文把這件事講死了:

周流六虛者,言陰陽周徧,流動在六位之虛。六位言「虛」者,位本无體,因爻始見,故稱虛也。

「六虛」=「六位」=一卦的六個爻位。而爻位之所以叫「虛」,理由極其技術性:爻位本身沒有實體,要等爻畫進來才顯現出來,所以稱虛。這是易學的專門術語,不是形上學。

《日講易經解義》講得同樣清楚:「六虛,六位也。位未有爻曰虛,卦雖六位,而剛柔爻畫,往來如寄,非實有也,故以虛言。」——「往來如寄」四個字很好:爻在位上是寄居的,不是常住的。

朱熹《本義》:「周流六虛,謂陰陽流行於卦之六位。」——同。

三家一致,沒有異說。虞翻補了一個天文學的類比:「六虛,六位也。日月周流,終則復始,故周流六虛。」——把爻在六位上的循環比作日月的周天。這是類比,不是定義。

所以「周流六虛」講的是:陰陽二氣在一卦的六個爻位上循環流動。整句與上下文(變動不居、上下无常、剛柔相易)是同一件事的四種說法,全部是卦爻層面的技術描述。把它讀成宇宙論,是把一句易例當成了世界觀。

孔穎達還舉了具體的例子解「上下无常」:「初居一位,又居二位,是上无常定也。既窮上位之極,又下來居於初,是上下无常定也。若九月剝卦,一陽上極也;十一月,一陽下來歸初也。」——用十二消息卦說明:剝卦(九月)一陽在上爻,到復卦(十一月)一陽回到初爻。這是「上下无常」的實例,同樣是技術性的。

「不可為典要」 的「典要」,三家三解:

  • 蔡淵:「典,常也。要,約也。」——典常+約束。
  • 韓康伯:「不可立定準也。」孔穎達申之:「是不可為典常要會也。」——「要」讀為「會」(要會、綱要)。
  • 虞翻:「典要,道也。」——典要就是恆定的道。

《朱子語類》有一句話把這個概念說得最白:「易不可為典要,易不是確定硬本子。」又說:「有陰居陰爻而吉底,又有凶底。有有應而吉底,有有應而凶底,是不可為典要之書也。」——朱子舉的是實際的占例:同樣是陰爻居陰位(當位),有時吉有時凶;同樣是有應,有時吉有時凶。所以《易》不能當成規則手冊查。

「唯變所適」的「適」,孔穎達訓「之、往」:「唯隨應變之時所之適也。」帛書作「唯變所」,《說文》「次,不前也」,引申為止、舍、居處。若依帛書,句意是「只在變化所停駐之處」——「適」是往,「次」是止,一動一靜,方向相反而義可通(往到哪裡就止在哪裡)。兩存。

「其出入以度,外內使知懼」。

這就是本文開頭說的那一句:朱熹《本義》全部注文只有六個字,「此句未詳,疑有脫誤。

這是自第六章「後皆放此」之後,朱子第一次再度標記疑文。他的判斷依據應該是文氣——「其出入以度」與「外內使知懼」兩句的主語不一致(前句主語像是陰陽,後句主語像是人),中間缺一個轉折。

韓康伯注沒有這個困難:「明出入之度,使物知外內之戒也。出入猶行藏,外內猶隱顯。遯以遠時為吉,豐以幽隱致凶,漸以高顯為美,明夷以處昧利貞,此外內之戒也。」——韓注舉了四個卦:遯(該退時退則吉)、豐(不該幽隱而幽隱則凶)、漸(該高顯而高顯為美)、明夷(該藏拙時藏拙則利貞)。四卦兩兩對照,把「出/入」與「外/內」都落到了實處。孔穎達引韓注時只保留了豐、明夷兩卦,省掉了遯與漸——引韓注時要注意《正義》的節引,四卦的對稱結構在孔疏裡是不完整的。

帛書作「出入又度,外內皆瞿」(「又」通「有」)。「瞿」即懼(驚視貌)。帛書的句子是:出入有度,外內皆懼。兩句主語一致,結構對稱,沒有任何脫誤的跡象。相較之下,今本多出的「以」與「使知」三個字,正是造成主語錯位的來源。

所以朱子的判斷要修正一半:這一句確實不對勁,但問題不是「脫」,而是今本多了字。 一個八百年前憑文氣起疑的判斷,被出土文本部分證實、部分推翻——證實的是「這裡有問題」,推翻的是「問題是脫文」。這件事本身比結論更值得記住:文氣直覺能定位問題,但定不了問題的性質。

「又明於憂患與故」。 「故」,韓康伯:「故,事故也。」虞翻把這一句拆給《繫辭上》的兩句:「神以知來,故明憂患。知以藏往,故知事故。作易者其有憂患乎?」——虞翻在注文末尾直接把第七章的「作易者其有憂患乎」抄了出來,這是他認為兩章相連的明證。帛書作「又知患故」,四字,比今本少「明於」的「明」與「與」。

前面說過,這一句是今本內部證明第七、第八兩章相連的鐵證:《繫辭下》全篇「憂患」只出現兩次,一次在第七章首,一次在這裡,而這裡是回指。

「无有師保,如臨父母」。

更正 7:「如臨父母」被一致讀成「戒慎恐懼」,但帛書作「親若父母」——是親愛,不是畏懼

今本這一句,全部注家的方向一致,都往「畏懼」上讀:

  • 韓康伯:「安而不忘危,存而不忘亡。終日乾乾,不可以怠也。」
  • 干寶:「言易道以戒懼為本,所謂懼以終始,歸无咎也。……雖无師保切磋之訓,其心敬戒,常如父母之臨己者也。」
  • 孔穎達:「言使人畏懼此易,歸行善道,不須有師保教訓,恒常恭敬,如父母臨之。」
  • 朱熹:「雖无師保,而常若父母臨之,戒懼之至。」

四家一致:沒有師保在旁教訓,但心裡的敬畏就像父母在面前一樣。這個讀法把「父母」當成監督者

帛書作:「无又師保而親若父母。

「親若父母」——親愛得像父母一樣。這裡的父母不是監督者,是親近的對象。整句變成:雖然沒有師保,卻(與《易》)親近得像父母一般。《易》從一個令人戒懼的權威,變成一個可親的依靠。

易學網 Jack 在此處的按語很直接:「『親若父母』文義與『如臨父母』完全不同。」我同意,而且要補一句:兩個讀法對應著兩種完全不同的易學態度。 今本的「如臨父母」把《易》擺在人的上位,人對它戒慎恐懼;帛書的「親若父母」把《易》擺在人的身邊,人與它親密無間。前者通向「懼以終始,其要无咎」(第十一章)的憂患意識,後者通向「百姓日用而不知」(上傳第五章)的日常性。

哪個是原貌?無法判定,已標存疑。但要注意一件事:今本的「如臨」與帛書的「親若」,字形上並不相近(如/親、臨/若),這不像傳抄訛誤,更像兩個系統各自的表述。與昨天處理「巽/渙」時的情況一樣:不是抄錯,是不同的本子。

另外「師保」是實詞,不是泛指老師。《禮記·文王世子》:「入則有保,出則有師,是以教喻而德成也。師也者,教之以事而喻諸德者也;保也者,慎其身以輔翼之而歸諸道者也。」——師與保是古代教導太子的兩種官職,分工明確:師負責教事、明德,保負責護持、歸道。所以「无有師保」的原意是「沒有太子師保那樣的專職教導者」,語境偏向貴族教育,不是泛說「沒有老師」。

「初率其辭而揆其方,既有典常」。

「率,循也。揆,度也。」(孔疏)沒有爭議。有爭議的是「方」與「既有典常」。

「方」,孔穎達訓「義」:「揆度其易之義理。」朱熹訓「道」:「**方,道也。**始由辭以度其理,則見其有典常矣。」兩者差別不大,但朱子的「道」比孔的「義理」更抽象一層。

真正的問題在下一句。

更正 8:「既有典常」帛書作「无有典常」——語意完全相反,而今本這一句逼得孔穎達必須繞一個大彎自圓

今本:「初率其辭而揆其方,既有典常。」——依循卦爻辭,揣度它的義理,就會發現《易》是有恆常法則的。

帛書:「印率亓辤,楑度其方,无又典尚。」(印通抑,楑通揆,又通有,典尚通典常)——依循卦爻辭,揣度它的義理,沒有恆常法則。

一個「既有」,一個「无有」,正面相反。

這個異文的份量,要放在上文裡才看得出來。上文剛剛說完「不可為典要,唯變所適」——不能拿恆常法則來套。緊接著今本卻說「既有典常」,這是一個直接的自我矛盾。孔穎達當然發現了,他的解法是繞一個大彎:

易雖千變萬化,不可為典要,然循其辭,度其義,原尋其初,要結其終,皆唯變所適,是其常典也。言唯變是常,既以變為常,其就變之中,剛之與柔相易,仍不常也。故上云「不可為典要」也。

翻成白話:《易》雖然千變萬化不可為典要,但「唯變所適」這件事本身就是恆常的——以變為常。然後在這個「常」之內,剛柔相易仍然是不常的,所以上文才說不可為典要。

這段疏文邏輯上是自洽的(「變是唯一的不變」是個古老而有效的說法),但它是被今本的文字逼出來的。如果經文本來就作「无有典常」,那麼整段就一氣呵成:不可為典要,唯變所適,……依循辭義去揣度,也還是沒有恆常法則——所以最後才要說「苟非其人,道不虛行」(沒有恆常法則可循,就只能靠人)。

「无有典常」的讀法讓「苟非其人,道不虛行」這個結論變成必然;「既有典常」的讀法則讓這個結論變成多餘——既然已經有典常了,何必還要「其人」?

這是我今天認為最有力的一條校勘推論,因為它不依賴任何字形字音的比對,而是依賴論證結構:帛書的版本,上文(不可為典要)、中段(无有典常)、結論(苟非其人道不虛行)三段連貫;今本的版本,中段與上文衝突,且使結論失去必要性。

但仍然不下定讞,理由與昨天處理「因貳」時相同:孤本不足以改今本。「无又典尚」也可能是帛書抄手漏了一個否定詞以外的字,或「无」為「既」之訛(雖然兩字形音俱遠)。而且必須承認,「以變為常」這個觀念在中國思想史上極其重要,如果它的文本依據被抽掉,影響的不只是一句話。已標存疑,但這一條的傾向性比其他各條都強。

「苟非其人,道不虛行」。

「虛行」,孔穎達解得很細:「言有人則易道行,若无人則易道不行,无人而行,是虛行也。必不如此,故云道不虛行也。」——「虛行」是「空著行」,即沒有人也自己運行。整句是:《易》道不會在沒有合適的人的情況下自己運作。

朱熹一句話:「神而明之,則存乎其人也。」——直接引《繫辭上》第十二章的原文來注。這是朱子慣用的手法(前面「困,身困而道亨」也是),用經文注傳文,比自己造話牢靠。

帛書作「后非其人,則道不[虛行]」(末二字殘缺,為整理者所補)。「苟」與「后」音義俱遠,「后」若讀為「後」則句意變成「後來若不是那個人」,也通但較迂。已標存疑。

八、今日存疑清單

  1. 崔憬「自此已下,明九卦德之體者也」與孔穎達在同一位置的「自此已上」方向相反,且「德之體」與第三陳的功能句性質不合,疑有傳抄問題。查不到定讞。
  2. 帛書「履以果行」與今本「履以和行」,孰為原貌,不下判斷。
  3. 「一德」引《尚書·咸有一德》為書證不可靠(該篇屬晚出古文《尚書》);「一德」是否為先秦成語,另需證據。
  4. 帛書第二陳「宋窮而達」之「宋」,已可依帛書第一陳、第三陳皆作「困」判定為字形問題而非卦名異文;但「宋」何以訛出,仍不明。
  5. 「巽稱而隱」之「稱」取「稱量」抑或「稱揚」,兩讀並存,不下裁決。
  6. 「益以興利/興禮」,傾向今本「利」為是(對舉、避複、漢注三重理由),但形訛方向可反轉,非定讞。
  7. 「困以寡怨」的第四讀(「寡」為使動,使人少怨我)於語法可通,但查不到注家如此講,聊備一說。
  8. 帛書「易之為書也難前」之「前」字確詁不明。「難以預先確定」屬推測。
  9. 帛書「為道就與」費解,不臆解。
  10. 「唯變所適」與帛書「唯變所次」,一往一止,兩存。
  11. 「无有師保,如臨父母」與帛書「无又師保而親若父母」,畏懼與親愛方向相反,孰為原貌不下判斷。
  12. 「既有典常」與帛書「无又典尚」,語意相反。論證結構傾向帛書,但孤本不足以改今本。
  13. 「苟非其人」與帛書「后非其人」,「后」字讀法不定。
  14. 九卦卦際關係(履謙旁通、損益綜、困井綜)為我依六爻自行核對,前人是否已論,待覈。
  15. 《本義》第七章注文「復者,心不外而善端存」,易學網另一頁作「必不外」。「心/必」形近,何者為《本義》原刻,待覈。

第 15 條要多說一句。同一個網站的兩個頁面,《周易本義》全文頁作「復者,不外而善端存」,繫辭傳註解頁引《本義》作「復者,不外而善端存」。「心」與「必」形近,通行的《本義》多作「心不外」,於義亦通(心不外馳,善端得以保存);作「必不外」則不成句。這大概是數位化過程中的形近誤植。記下來的用意不是挑錯,而是提醒:今天所有引文都出自數位文本,數位文本自己也在製造新的異文。 用帛書校今本的時候,別忘了手上的今本也是一個需要校的本子。

🧠 記

分章。 今天讀的兩章,《本義》作第七、第八章,《正義》作第六、第七章。昨天的「+1」平移公式到《本義》第八章為止;第九章起兩系交叉——孔穎達把《本義》第九章前半併入自己的第七章,後半(二與四同功)獨立為第八章。帛書《易之義》則把《本義》第七、第八兩章連為一章,首尾以「贊以德而占以義」與「无德而占則易亦不當」呼應。三種切法並存,說明「章」不是原始結構單位。

三陳結構。 帛書只標兩個提示語(總綱「贊以德而占以義」、第二陳前「是故占曰」),支持二分而非《九家易》的德/性/用三分。昨天說「第三陳是應用」講快了。從句法看:第一陳「德之X」是定義句(器物空間隱喻),第二陳「X而Y」是張力句(朱子:此如《書》之九德,指〈皋陶謨〉「寬而栗」九句),第三陳「X以Y」是工具句。

第二陳的張力。 履「和而至」——韓注「和而不至,從物者也」,「至」是「和」的制衡;對應《論語》有子「知和而和,不以禮節之,亦不可行」與「鄉原,德之賊也」。復「小而辨于物」——「小」是一陽初生之微(虞翻「陽始見,故小」),「自知」有《繫辭下》第五章「顏氏之子,有不善未嘗不知」的內部定義。井「居其所而遷」——遷的受詞是「其施」(韓注),不是井,非悖論。

第三陳的裁決。 「益以興利」今本可信(與「遠害」對舉、避免與「嗛以制禮」重複、荀爽漢注三重理由),但非定讞。「困以寡怨」有孔(不怨天尤人)、朱(少所怨尤)、帛書(辟咎)三方向。「巽以行權」的「權」在兩系統中都保留,九卦從「履(禮)」到「權」的經—權弧線是共有結構。

象數。 履謙旁通、損益綜、困井綜,六卦三組相鄰成對;復、恆、巽(或渙)皆孤卦。換成渙也不改善,故象數無法裁決巽/渙。

第八章兩處相反異文。 「如臨父母」(畏懼)/帛書「親若父母」(親愛);「既有典常」/帛書「无有典常」。後者更重:今本與上文「不可為典要」自相矛盾,逼得孔疏用「以變為常」自圓,而帛書版本使「苟非其人,道不虛行」的結論成為必然。

朱子的第二張支票。 「其出入以度,外內使知懼」下《本義》云「此句未詳,疑有脫誤」——這是第六章「後皆放此」之後的首次兌現。帛書作「出入又度,外內皆瞿」,文從字順。朱子定位對了、性質錯了:不是脫,是今本多字。

兩個易被玄化的術語。 「六虛」=六個爻位,「位本无體,因爻始見,故稱虛」(孔疏),不是六合虛空。「不可為典要」=《朱子語類》「易不是確定硬本子」。

✍️ 實踐

一、遇到「A 而 B」句式,先假定 B 在制衡 A。 這是今天從朱子「此如《書》之九德」學到的讀法。皋陶九德「寬而栗,柔而立」全是張力對,三陳第二陳九句同構。一旦用這個框架去讀,「履和而至」就不再是兩個好詞的疊加,而是一句警告——只和不至就是鄉原。下次讀到任何「而」字句,先問:這個「而」是順接還是逆接? 順接讀法多半是被現代白話帶偏的。

二、把「主語錯位」當成校勘的探針。 朱子憑文氣判斷「其出入以度,外內使知懼」有問題,八百年後帛書證明他對。他能起疑的線索其實可以說得更明確:前句主語像是陰陽,後句主語像是人,兩句主語不一致。這是一個可以主動去找的形式特徵——讀古書時特別留意主語突然換人的地方,那裡多半動過

三、用「結論是否還有必要」來檢驗異文。 今天最有力的一條推論(无有典常 vs 既有典常),不靠字形字音,靠的是:哪個讀法讓下文的結論變成必然,哪個讀法讓結論變成多餘。「既有典常」使「苟非其人,道不虛行」失去必要性,「无有典常」使它成為必然。這個方法可以推廣:面對兩個都講得通的異文,去看它們各自讓上下文的哪些句子變成廢話。

四、先做「單卦內部」的張力卡,再做「卦際」的配對卡。 今天發現九卦裡履謙、損益、困井三組相鄰成對,而復、恆、巽是孤卦。這暗示九卦的組織有兩層:三組配對+三個孤卦。值得單獨畫一張圖,把三陳的九×三=二十七個判斷填進去,看看配對卦的三陳之間有沒有互文(例如損「先難而後易」與益「長裕而不設」是不是一組?困「窮而通」與井「居其所而遷」是不是一組?)。這件事今天沒做完。

五、給自己的數位底本也建一份校記。 第 15 條存疑(《本義》「心/必不外」)提醒了一件容易忽略的事:我今天所有引文都來自數位文本,而數位文本自己會製造新異文。從今天起,凡是同一段文字在兩個頁面出現且有出入的,一律記下來,不預設哪一個對。用帛書校今本之前,先承認手上的今本也是一個抄本。

🔗 延伸學習

💬 問 AI

我在讀《周易‧繫辭下傳》三陳九卦的第二陳與第三陳,以及第八章開頭
(依朱熹《本義》分章為第七章第二節與第八章;孔穎達《正義》作第六章與第七章前半)。
請依下列體例回答,不要給白話心靈雞湯,不確定就直接寫「不確定」。
 
一、分章
1. 請確認《正義》第七章的下界到哪裡。孔穎達的第七章是否同時包含
   《本義》第八章(易之為書也不可遠)與第九章前半(原始要終)?
   《正義》第八章的起句是不是「二與四同功而異位」?
2. 若是,請說明「《正義》=《本義》減一章」這個換算公式從哪一章開始失效。
3. 帛書《易之義》把今本第七、第八章連為一章,理由是首尾的
   「上卦九者,贊以德而占以義者也」與「无德而占,則易亦不當」相呼應。
   請評估這個理由,並指出今本內部是否另有兩章相連的證據
   (提示:「憂患」二字在《繫辭下》出現的次數與位置)。
 
二、三陳的結構
4. 帛書的提示語只有兩處(總綱與「是故占曰」),第三陳前沒有提示語。
   這支持二分還是三分?《九家易》「先陳其德,中言其性,後敘其用」
   與帛書結構相合到什麼程度?
5. 孔穎達在「巽,德之制也」與「巽稱而隱」兩處都說「自此已上」,
   而崔憬在「巽稱而隱」處說「自此已下,明九卦德之體者也」。
   兩人切分方向相反,且崔憬用「體」指稱全是「以……」的功能句。
   請問崔憬這條注是否有傳抄問題?
6. 朱熹說第二陳「此如《書》之九德」,指〈皋陶謨〉「寬而栗,柔而立……」。
   請把兩組九句並列,說明「A 而 B」的 B 是否都在反向制衡 A。
 
三、訓詁(多說並陳)
7. 「履和而至」:請說明韓康伯「和而不至,從物者也」的反面設想,
   以及它與《論語‧學而》有子「知和而和,不以禮節之,亦不可行」的關係。
   「至」訓「到達」(鄭玄注《周禮》「至謂至不也」)與訓「極至」,各自的依據是什麼?
8. 「井居其所而遷」:請說明「遷」的受詞是什麼(提示:韓康伯注有「其施」二字),
   並說明為何把這句讀成「不動而動」的悖論是錯的。
9. 「巽稱而隱」的「稱」:請分別給出「稱揚」(韓康伯、崔憬、孔穎達)
   與「稱量」(《說文》「稱,詮也」、段玉裁論爯/偁/稱、《日講易經解義》)兩讀,
   並說明哪一讀與第三陳「巽以行權」的「權」(秤錘)在隱喻上連續。
10. 「困以寡怨」:請列出孔穎達(无怨於物)、朱熹(少所怨尤)、
    帛書(辟咎)三個方向,並評估「寡」作使動(使人少怨我)是否成立。
 
四、第八章的兩處反向異文
11. 「无有師保,如臨父母」帛書作「无又師保而親若父母」。
    今本四家(韓康伯、干寶、孔穎達、朱熹)一致往「戒懼」讀,
    帛書則是「親愛」。請說明這兩個讀法各自通向哪一種易學態度。
12. 「既有典常」帛書作「无又典尚(无有典常)」。請說明:
    (a)今本這一句與上文「不可為典要」是否構成自我矛盾;
    (b)孔穎達「言唯變是常,既以變為常」是不是為了消解這個矛盾而設的;
    (c)哪一個讀法使結論「苟非其人,道不虛行」成為必然。
 
五、其他
13. 「周流六虛」的「六虛」,孔穎達說「位本无體,因爻始見,故稱虛也」。
    請說明這是易學術語還是形上學概念,並指出把它解為「六合/虛空」錯在哪裡。
14. 「易之為書也不可遠」的「遠」:孔穎達訓「遠離陰陽物象」,
    朱熹《本義》訓「遠,猶忘也」。兩者受詞不同,請分辨。
    帛書作「易之為書也難前」,「前」字有沒有可靠的訓釋?
 
最後請單獨回答:《本義》在「其出入以度,外內使知懼」下只說
「此句未詳,疑有脫誤」,而帛書作「出入又度,外內皆瞿」,文從字順。
請問朱子的懷疑是被證實還是被推翻?「脫」與「衍」的差別在這裡意味著什麼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