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校出的朱熹批語全文是「此第六章多闕文疑字,不可盡通,後皆放此」,那四個「後皆放此」不是客套,是一張預先開好的支票,今天就要兌現。第六章後半三節——「其稱名也小,其取類也大」「其旨遠,其辭文,其言曲而中,其事肆而隱」「因貳以濟民行,以明失得之報」——正是朱子說「不可盡通」的重災區;而昨天另一項結論(帛書此段不在《繫辭》而在《易之義(衷)》,且作「鍵川也者易之門戶也」,是陳述句不是問句),今天會繼續發揮效力:因為今天所有的帛書對照,來源仍然是《易之義》,帛書《繫辭》此段整段闕,這件事本身就是最重要的校勘事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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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先把分章的錯位點釘死:《正義》第五章 =《本義》第六章

坊間講《繫辭下傳》分章,最常見的說法是「孔穎達分十二章、朱熹分十二章,只是斷句略異」。這個說法在總數上對,在錯位起點上幾乎都講錯。實際的錯位是這樣發生的:

《本義》的第三章(「是故易者象也」)、第四章(「陽卦多陰,陰卦多陽」),以及第五章的第一節(「易曰:憧憧往來,朋從爾思」以下至「窮神知化,德之盛也」),在《正義》裡被合併成一章。孔穎達的第四章,起點是「易曰:困于石,據于蒺蔾」那一節。也就是說,錯位不是發生在第六章,而是發生在《本義》第五章的內部——孔穎達把咸九四那一大段(「天下同歸而殊塗,一致而百慮」)當成前文的收束,而不是十一爻連引的開端。

錯位一旦形成,後面就一路平移:

段落起句《本義》(朱熹)《正義》(孔穎達)
是故易者象也第三章第三章(合)
陽卦多陰第四章第三章(合)
憧憧往來,朋從爾思第五章首節第三章(合)
困于石,據于蒺蔾第五章第二節第四章之始
乾坤,其易之門邪第六章第五章
易之興也,其於中古乎第七章第六章

所以今天要讀的兩章,在《正義》裡叫第五章與第六章。孔穎達自己在後一章下明說:「此第六章,明所以作《易》,為其憂患故。作《易》既有憂患,須脩德以避患,故明九卦為德之所用也。」而朱熹《本義》在同一處只有一句:「此章三陳九卦,以明處憂患之道。」——兩位對章旨的判斷其實高度一致,分歧純粹在數目。凡是引用「《繫辭下》第七章九卦」的現代論著,若同時徵引孔疏而不註明章號差異,讀者按圖索驥翻《正義》必然落空。

還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細節:昨天談的第六章第一節,孔穎達的疏文是接在韓康伯注之下的,而不是王弼注。這一點今天會在第五個更正裡展開。

二、今天的原文,逐句與帛書並列

先把今天要處理的文字全部列出。通行本依《本義》分章,第六章第四節,並接第七章第一節:

其稱名也小,其取類也大。其旨遠,其辭文。其言曲而中,其事肆而隱。因貳以濟民行,以明失得之報。

易之興也,其于中古乎?作易者,其有憂患乎?

是故:履,德之基也。謙,德之柄也。復,德之本也。恒,德之固也。損,德之脩也。益,德之裕也。困,德之辨也。井,德之地也。巽,德之制也。

校勘體例聲明:帛書《繫辭》無此段。 馬王堆帛書《繫辭》(帛本不分上下)到今本《繫辭下》第五章之後便大量從缺,第六章、第七章的內容完全不見於帛書《繫辭》,而見於另一篇逸傳《易之義》(又名《衷》)。因此以下所有「帛書」欄位,指的都是《易之義(衷)》,不是帛書《繫辭》。這個區別很要緊:它意味著今本《繫辭下》這一段的歸屬本身就是漢初尚未定型的,編纂者把《易之義》的一段材料收編進了《繫辭》。凡是寫「帛書《繫辭》作某某」來校今天這幾句的,都是張冠李戴。

以下是《易之義》相應段落(依《張政烺論易叢稿》所附釋文,經易學網校成數位版;方括號為整理者所補,□為缺字):

龍七十變而不能去亓文,則文亓信于而達神明之德也。亓辨名也,襍而不戉,於指易。[亓]衰世之僮與?易[亓彰往而察]來者也。微顯贊絕,巽而恒當,當名辯物,正言巽辭而備。本生仁義,所以義,剛柔之制也。亓稱名也少,亓取類也多,亓指閒,亓辭文,亓言曲而中,亓事隱而單。因齎人行,明失得之報。

易之興也,於中故乎?作易者,亓又患憂與?上卦九者,贊以德而占以義者也。履也者,德之基也。嗛也者,德之枋也。復也者,德之本也。恒也者,德之固也。損也者,德之脩也。益[也者,德]之譽也。困也者,德之欲也。丼者,德之地也。渙也者,德制也。

單是這兩段,異文密度就高到必須列表:

通行本帛書《易之義》性質
其稱名也,雜而不越名也,襍而不戉稱/辨,實詞異
於稽其類,其衰世之意邪於指易。[亓]衰世之意/僮(動?),存疑
而微顯闡幽微顯贊絕闡/贊,幽/絕
開而當名辨物巽而恒當,當名辯物開/巽,多「恒當」
正言辭,則備矣正言辭而備斷/巽
(無)本生仁義,所以義,剛柔之制也帛書多出
其稱名也,其取類也亓稱名也,亓取類也小/少、大/多
其旨亓指遠/閒,存疑
其事肆而隱亓事隱而單語序倒置+肆/單
因貳以濟民行,明失得之報因齎人行,明失得之報帛書無「貳」「以」
于中古中故古/故
其有憂患亓又患憂語序倒置
(無)上卦九者,贊以德而占以義者也帛書多出,關鍵
益,德之益[也者,德]之裕/譽
困,德之困也者,德之辨/欲,存疑
,德之制也也者,德制也卦名不同

一張表看完,會有一個很不舒服的感覺:這不是一兩個字的傳抄異形,而是兩個系統。下面逐句處理。

三、「其稱名也小,其取類也大」

先解決「名」字的歸屬。昨天在第二節「其稱名也雜而不越」處,已經整理過兩派:

一派以「名」為卦名。《九家易》:「陰陽,雜也。名,謂卦名。」朱熹在《朱子語類》裡回答門人的提問說得最直白——問「其稱名也雜而不越,是指繫辭而言,是指卦名而言」,答曰:「他下面兩三番說名,後又舉九卦說,看來只是謂卦名。」朱子的推論鏈是:既然下一章接著就三陳九卦(履、謙、復、恆……全是卦名),那麼上文反覆講的「名」自然也是卦名。李光地《周易折中》承此,於本節直斷:「稱名小,取類大,以卦名言。」

另一派以「名」為卦爻辭所指稱的萬物之名。韓康伯注:「備物極變,故其名雜也。各得其序,不相踰越,況爻繇之辭也。」孔穎達疏:「《易》之其稱萬物之名,萬事論說,故辭理雜碎,各有倫敘,而不相乖越。」朱熹《本義》本身在第二節下的話其實偏向這一派:「萬物雖多,无不出於陰陽之變,故卦爻之義,雖雜出而不差繆。」《日講易經解義》乾脆兩存:「一卦有一卦之名,一爻有一爻之名。或言物象,或言事變。其稱名也,可謂紛然雜出矣,而總不出乎陰陽之變。」

到了本節,天平明顯往第二派傾斜,理由有二。

第一個理由是孔疏自己給的例證。孔穎達解「其稱名也小」云:「言《易》辭所稱物名多細小,若見豕負塗、噬蜡肉之屬,是其辭碎小也。」——「見豕負塗」出睽上九,「噬蜡肉」當即噬嗑六三之「噬腊肉」(「蜡」「腊」形近,今傳《正義》文本此處字形待覆核,已標存疑)。孔穎達舉的全部是爻辭裡的物象,不是卦名。既然「小」小到「豕」「腊肉」這種程度,那就不可能是六十四個卦名。韓康伯注「託象以明義,因小以喻大」,同樣是講,不是講名。

第二個理由是帛書。帛書在對應「其稱名也雜而不越」處作「亓名也」,而在對應本節「其稱名也小」處作「亓名也少」——兩處用了不同的動詞。今本把兩處都寫成「稱名」,於是製造出一個「同一術語重複出現」的假象,朱子「他下面兩三番說名」的推論正是建立在這個假象上。若帛書「辨名/稱名」的分工是原貌,那麼上文那句講的是「分辨萬物之名」,本節講的是「所稱舉的名物」,兩句都指向萬物之名,卦名說的支撐點就抽掉了一半。

當然要立刻補一句:不能反過來說朱子錯。帛書《易之義》是漢初的一個傳本,不是原本;「辨」也可能是「稱」的音近訛寫(已標存疑)。這裡可以下的裁決只到這個程度:在本節(其稱名也小)之下,萬物之名說證據較強,因為它有孔疏的具體例證與帛書的動詞分工兩重支持;李光地的「以卦名言」是為了遷就下章九卦而作的統一解釋,屬於系統性考量而非本句訓詁。

再說「小」與「大」。帛書作「少」「多」。「小/少」在先秦兩漢本就通用,帛書多用「少」(如帛書「復少而辨於物」對今本「復小而辨于物」,同一部書內就有兩例),這是用字習慣,不構成義理差異。但「大/多」不同:「取類也大」是價值的大(所比擬的事理重大),「取類也多」是數量的多(所牽連的類別繁多)。孔疏走的是「大」的路:「言雖是小物,而比喻大事,是所取義類而廣大也。」若依帛書「多」,句意變成「所稱舉的名物很少,而所牽連的類別很多」——那是講《易》的符號經濟性:以極少的物象覆蓋極多的事類。這兩個讀法都成立,而且都好;我傾向認為帛書的「少/多」對舉更緊,因為「少」與「多」是嚴格反義,而「小」與「大」在此處要靠「物名小/義類大」的跨層轉換才能成立,反而鬆。但今本既作「小/大」,孔疏亦依「小/大」立說,不宜以帛書改今本。兩存。

四、「其旨遠,其辭文。其言曲而中,其事肆而隱」

這十四個字是《繫辭》裡對《周易》文體最凝練的四項判斷,歷來註家都不多說,因為看起來太順了。恰恰是「看起來太順」的地方最容易出事。

「其旨遠」,孔疏:「近道此事,遠明彼事,是其旨意深。若龍戰于野,近言龍戰,乃遠明陰陽鬪爭、聖人變革,是其旨遠也。」——「遠」不是「深奧」,是指涉距離:字面說 A,實際說 B。帛書此處作「亓指閒」。「指」即「旨」,沒有問題;「閒」則無解。若讀為「遠」,於音於形都難通;若讀為「簡」,則與下文「其辭文」構成「旨簡/辭文」的對舉,語意也通,但「閒」讀「簡」缺乏確證。此字已標存疑,我查不到可靠的定讞,不臆補。

「其辭文」,孔疏:「不直言所論之事,乃以義理明之,是其辭文飾也。若黃裳元吉,不直言得中居職,乃云黃裳,是其辭文也。」——「文」是不直言,是修辭性的迂迴,不是「文采漂亮」。《日講易經解義》說「經緯錯綜,煥然明白」,這是明清講章的偏移,已經把「文」讀成「文辭之美」了。孔疏的「文飾」與《日講》的「煥然」,中間差了一整層。

「其言曲而中」,韓康伯注:「變化无恒,不可為典要,故其言曲而中也。」孔疏申之:「變化无恒,不可為體例,其言隨物屈曲,而各中其理也。」「曲」的訓詁有明確的內證:《繫辭上》「曲成萬物而不遺」,鄭玄注「曲,猶小小之事也」,孔疏「屈曲委細,成就萬物,而不有遺棄細小而不成也」。所以「曲」是委曲細微、無微不至,不是「委婉」。這一句是說《易》辭因為要應付無定型的變化,只能一事一物地隨形取譬,看似瑣碎迂迴,卻條條中理。

「其事肆而隱」——問題出在這裡。

更正 1:「肆而隱」的「肆」不是「肆意、放縱」,孔穎達的「放肆」也不是今義

坊間白話譯本處理這句,最常見的兩種譯法是「它所講的事情放縱而又隱晦」和「它敘事恣肆卻含蓄」。兩種都把「肆」當成今天「放肆」「恣肆」的意思,於是整句變成一句自相矛盾的評語——既放縱又隱晦,究竟是哪一種?

原注根本不是這個意思。韓康伯注只有五個字:「事顯而理微也。」「肆」=顯,「隱」=微,是一組乾淨的反義對舉,句意是:《易》所陳的事情表面上是攤開來講的,而其中的義理是幽微的。孔穎達疏:「《易》之所載之事,其辭放肆顯露,而所論義理深而幽隱也。」——注意孔疏「放肆顯露」四字是連讀的同義複詞,「放肆」在中古漢語裡是「放開、鋪陳」,與「顯露」同義互訓,跟今天「無禮、無所顧忌」的貶義毫無關係。用今義去讀孔疏,就會把「放肆」誤解成負面評語,進而以為孔穎達在說《易》辭語氣張狂。

朱熹則換了一條訓詁路徑,不從韓注的「顯」,而直接回到《說文》:「肆,極陳也。」段玉裁注:「極陳者,窮極而列之也。」所以朱子解「肆」為「」——把事情窮盡地陳列出來。結果殊途同歸:陳列即顯露,仍與「隱」對舉。

帛書在這裡提供了第三重佐證,而且方式很漂亮:《易之義》作「亓事隱而單」——語序與今本正好相反,「隱」在前,「單」在後。「單」字若讀為「闡」或「亶」(顯、著),則帛書句意是「其事隱而顯」,與今本「其事肆而隱」是同一組對舉的兩種排列。(「單」的確詁已標存疑,我查不到定論;但無論讀「闡」或讀「亶」,都落在「顯」這一側,不會落到「放縱」那一側。)

三方獨立證據——韓注訓「顯」、朱子引《說文》訓「陳」、帛書語序倒置而字義仍在「顯」側——共同把「肆」鎖死在「顯/陳」上。凡是把這句譯成「放肆」「恣肆」「放縱」的,是用現代漢語詞義去讀一個中古漢語的同義複詞,屬於典型的訓詁時代錯置。

五、「因貳以濟民行,以明失得之報」

這是第六章的收句,也是全章最難的七個字。難點集中在一個「貳」。

先看諸家。

朱熹:「貳,疑也。」——即《尚書·大禹謨》「任賢勿貳」之「貳」,二心、疑惑。依此讀,全句是:因為人心有疑惑,所以《易》出來濟助民之行事。

鄭玄:「貳當為弍。」——「弍」是「二」的古文異體。鄭玄的意思是這個字根本不該讀成「貳心」的貳,而是數詞「二」。

韓康伯:「貳則失得也,因失得以通濟民行,故明失得之報也。失得之報者,得其會則吉,乖其理則凶。」——依韓注,「二」指吉凶得失兩端。

孔穎達:「因貳以濟民行者,貳,二也,謂吉凶二理。言易因自然吉凶二理,以濟民之行也,欲令取吉而避凶,行善而不行惡也。」——完全承韓注。

虞翻:「二,謂乾與坤也。」——「二」指乾坤兩畫,呼應本章開頭「乾坤其易之門」。

另有一說訓「貳」為「副」,引申為輔助、增益。

更正 2:把「貳,疑也」當成《繫辭》本義,是把朱子一家之說升格成經文

現行流通的白話《易經》,這一句幾乎清一色譯作「因為人有疑惑,所以用《易》來幫助人民行事」。這個譯法直接來自朱熹《本義》的「貳,疑也」三字。問題在於:

第一,這是最晚出的一說。 鄭玄(東漢)、虞翻(三國)、韓康伯(東晉)、孔穎達(唐)全部作「二」講,沒有一家作「疑」。朱子是宋人,「貳=疑」在訓詁譜系上是後起的孤說。從東漢到唐,官方注疏系統七百年一致讀「二」,這個共識的份量不能被一句《本義》抹掉。

第二,「二」講在章內有內證。 本章開頭是「乾坤,其易之門邪?乾,陽物也。坤,陰物也」——整章的骨架就是「二」。虞翻讀「二」為乾坤,是把收句與起句扣合;韓孔讀「二」為吉凶,是把收句與緊接的「失得之報」扣合(「貳」與「失得」正好是同一組二元)。無論取哪一種,「二」都在章內有著落,而「疑」在章內沒有任何呼應。

第三,也是最硬的一條——帛書此處根本沒有這個字。 《易之義》作「因齎人行,明失得之報」。今本「因貳以濟民行」六字,帛書只有「因齎人行」四字:沒有「貳」,也沒有「以」。「齎」與「濟」音近可通,「人」與「民」是漢代避諱系統下的常見互換(唐避太宗諱改「民」為「人」,此處方向相反,屬於更早的用字流動,已標存疑)。若帛書是原貌,那麼「貳」是後人增入或誤衍;若帛書是脫文,那麼是帛書抄手漏了兩個字。

要不要據此改今本?不要。 一個孤本的少字,既可能是原貌,也可能是脫漏,沒有第三個本子可以裁決,貿然斷定今本衍文是過度自信。可以確定的只有一件事:「因貳」的「貳」在文本層面就是不穩定的,它在最早的出土文本裡並不存在。既然如此,把建立在這個不穩定字上的一家之訓(朱子「疑也」)當成定解去翻譯,就是在流沙上蓋樓。

我的處理是:譯注時「貳」下必須出校,正文取韓孔「吉凶二理」(因為它有七百年注疏共識與「失得之報」的緊接內證),並在校記中同列鄭玄「當為弍」、虞翻「乾坤」、朱熹「疑也」,以及帛書無此字。這句話已標存疑,不宜有定譯。

至於「失得之報」,倒是清楚的。《繫辭上》兩見同構的句子:「吉凶者,失得之象也」「吉凶者,言乎其失得也」。所以「明失得之報」就是「明吉凶之應」。孔疏:「失則報之以凶,得則報之以吉。」注意《繫辭》一貫寫作「失得」而非「得失」——這個語序在《繫辭》裡是穩定的,翻譯時順手寫成「得失」雖不害意,但抹掉了原文把「失」置前的語感。

六、回補第六章前兩節的兩處疑難

既然帛書把整章都提供了,順手把昨天沒處理完的兩處補上。

「而微顯闡幽」。 朱熹《本義》有一條非常誠實的按語:「『而微顯』恐當作『微顯而』,『開而』之『而』,亦疑有誤。」——朱子懷疑的是虛字位置,他認為應該讀成「微顯而闡幽」,「而」字挪到中間去。這裡要防一個常見的誤記:朱子沒有主張改成「顯微闡幽」。「顯微闡幽」是後世成語(見於各種序跋),與《繫辭》原文的「微顯闡幽」正好構詞相反。原文「微顯」是「使顯者微」或「於顯處見微」,「闡幽」是「使幽者闡」;成語「顯微」則是「使微者顯」。兩者方向不同,不可互代。

孔疏的讀法是:顯著者則探其微妙細微之處,幽隱難見者則闡發之。帛書作「微顯贊絕」,無「而」字——這一點正好支持朱子「而字有誤」的懷疑(雖然朱子的解法是移位,帛書的證據是刪去)。「贊」與「闡」義近(贊者明也、助也),「絕」與「幽」的關係則不明,已標存疑

「開而當名辨物,正言斷辭,則備矣」。 這一句的句讀,四家四樣:

出處句讀
孔穎達《正義》開而當名,辨物正言,斷辭則備矣
李光地《折中》、《日講易經解義》開而當名辨物,正言斷辭,則備矣
李鼎祚《集解》開而當名,辨物,正言,斷辭,則備矣
帛書《易之義》巽而恒當,當名辯物,正言巽辭而備

帛書給出了一個誰也沒想到的解法:它在「當」字上出現了兩次——「巽而恒當,名辯物」。易學網主人 Jack 據此提出一個很漂亮的推測:今本原有重文符號,「當名」下當重讀,本應作「開而當名,當名辨物。正言斷辭,則備矣」,後人漏抄重文號,於是「當名辨物」擠成一句,句讀從此無解。這個推測我認為值得記下,但它是推測,已標存疑——重文符號的假設無法從今本任何一個傳世本得到旁證。

至於「正言斷辭」,帛書作「正言辭」,這是今天最有趣的一個異文。因為《論語·子罕》正好有一組對舉:「法語之言,能無從乎?改之為貴。巽與之言,能無說乎?繹之為貴。」而朱熹《論語集注》解此二語曰:「法語者,正言之也;巽言者,婉而導之也。」——朱子在注《論語》時用「正言」訓「法語」,用「婉而導」訓「巽言」;帛書《易之義》則把「正言」與「巽辭」並列成詞。兩處完全獨立的文獻,共用同一組概念範疇,這幾乎可以斷定「正言/巽言」是先秦的一組固定術語:正言是直說,巽言是婉說。 若帛書「正言巽辭」是原貌,那麼這一句講的是《易》辭兼具直說與婉說兩種語體;今本「正言斷辭」則變成「正確的言語與決斷之辭」,義理重心從語體移到了占斷

哪個是原貌?干寶注今本云:「正言,言正義也。斷辭,斷吉凶也。」郭雍分派得更細:「當名,卦也。辨物,象也。正言,彖辭也。斷辭,繫之以吉凶者也。」兩家都在今本的框架內講得通。但「巽/斷」二字形音俱遠,不像傳抄訛誤,比較像兩個系統各自的用字。我不下裁決,只記一筆:帛書的「正言巽辭」與《論語》「法語/巽與」的呼應,是一條之前少有人拉起來的線索,值得單獨追。

帛書多出的「本生仁義,所以義,剛柔之制也」一句,今本完全沒有。 這句話本身也有闕誤(「所以義」三字疑有脫文),無法通讀,已標存疑,不作解。但它的存在提醒一件事:今本《繫辭下》第六章不只是「多闕文疑字」,而是比帛書系統少了整段。朱熹憑文氣就判斷此章「不可盡通」,八百年後出土文獻證明他判斷得對——而且比他想的更嚴重。

七、第七章開端:「易之興也,其於中古乎?作易者其有憂患乎?」

進入《本義》第七章(《正義》第六章)。

「中古」。 這是《繫辭》自己界定過的概念——第十一章說「《易》之興也,其當殷之末世,周之盛德邪?當文王與紂之事邪?」所以「中古」在《繫辭》的年代分期裡,指的就是殷末周初。要注意這只是相對於《繫辭》作者所處年代的粗略分期,遠古/中古/近古三分,不是後世史學的斷代。

帛書作「於中故乎」。「故」與「古」音同可通,但「故」也可訓「事」——「中故」若讀為「遭遇事故」,就與下句「其有憂患」形成語意呼應,全句變成「《易》之興起,是在遭逢事故的時候吧?作《易》的人,是有憂患吧?」這個讀法比「中古」更緊湊,因為「中古」是時間,「憂患」是心境,兩者本來只是鬆散並列;改讀「中故」則兩句都講處境。這是一個很誘人的解法,但「中故」讀為「中古」同樣自然(帛書用「故」為「古」有其他例證),兩存,已標存疑

「憂患」帛書作「患憂」。 語序倒置。這種倒置在帛書裡不是孤例(同段「其有憂患」作「亓又患憂」,「得失」與「失得」、「屈信」與「詘信」都有類似情況),多半是漢初尚未詞彙化的鬆散並列。單獨看沒有義理價值,但它是判斷帛書用字習慣的重要旁證:帛書的雙音並列詞普遍不固定,因此不能用帛書的語序去反推今本有誤。 這一條在處理上文「其事肆而隱/亓事隱而單」的語序倒置時要特別記得——那個倒置很可能也只是同類現象,不必然指向文本改動(雖然它仍然證成了「肆=顯」的訓詁)。

「作易者其有憂患乎」的兩個「乎」。 這兩句用的是揣測語氣詞,不是疑問。《繫辭》作者並不知道作《易》者是誰,他是在推測。後世易學家一致認定是周文王,《九家易》講得最完整:「西伯勞謙,殷紂驕暴,臣子之禮有常,故創易道以輔濟君父者也。……孔子指撮解此九卦之德,合三復之道,明西伯之於紂不失上下。」注意《九家易》這段話同時交代了三件事:作《易》者是文王、九卦之選是孔子所「指撮」、三陳的用意是證明文王對紂「不失上下」(即不失臣節)。這是把整個九卦系統政治化的最早完整表述,漢人的讀法就是這麼實。

八、九卦第一陳:「贊以德」

通行本:

履,德之基也。謙,德之柄也。復,德之本也。恒,德之固也。損,德之脩也。益,德之裕也。困,德之辨也。井,德之地也。巽,德之制也。

帛書《易之義》在這九句之前,多出一句今本完全沒有的話:

上卦九者,贊以德而占以義者也。

這一句是今天最重要的發現。它做了三件今本做不到的事:

第一,它給了這九個卦一個名稱:「上卦九者」。「上」疑讀為「尚」(崇尚、推重),即「所推重的九個卦」(已標存疑,「上」也可能是篇卷位置的指稱)。今本沒有這個總名,後世只好自己造,於是有了「憂患九卦」「九德」「論德九卦」「三陳九卦」等一堆各說各話的稱呼。

第二,它給了三陳一個結構說明:「贊以德而占以義」。對照下文,帛書在第二陳之前又多出「是故占曰」三字。兩相扣合,結構立刻清楚:第一陳是「贊以德」(用「德之……」的句式,說九卦與德的關係),第二陳是「占以義」(用占辭的句式,說九卦的卦義),第三陳是應用。 今本刪掉了這兩處提示語,於是三陳為什麼要陳三次、三次分別在做什麼,一千多年來只能靠猜。孔穎達的猜法是:「自此已上,明九卦各與德為用也。自此己下,明九卦之德也。」——他只分出兩層,而且分界點與帛書的提示不合。《九家易》的猜法是:「故先陳其德,中言其性,後敘其用,以詳之也。」——德/性/用三分,這個猜法與帛書的「贊以德/占以義/(用)」相當接近,《九家易》猜對了大半。

第三,它把九卦系統與占筮綁在一起。帛書在本章之後還有「无德而占,則易亦不當」「德占之,則易可用矣」等語。「義」者宜也、當也;無德而占則不當,有德而占則《易》可用。這是一套完整的「德—占」倫理:《易》不是給誰都能用的工具,占者的德性是占驗成立的前提。 今本《繫辭》完全刪去了這一層,於是三陳九卦在宋明理學手裡被讀成純粹的修身工夫論(朱子《本義》:「九卦皆反身脩德以處憂患之事也」),占的維度消失了。這是今本與帛書在思想性格上最大的落差,不只是文字異同。

現在逐卦處理第一陳。

履,德之基也。 「履」有二義:一、踐履。韓康伯注「基,所蹈也」,取踐履。二、禮。朱熹「履,禮也」;帛書《周易》履卦卦名即作「禮」。侯果兼取:「履,禮。蹈禮不倦,德之基也。」孔疏走踐履路線但也帶到禮:「為德之時,先須履踐其禮,敬事於上,故履為德之初基也。」帛書卦名作「禮」這一條是硬證據,說明漢初傳本本來就把履讀作禮,朱子的訓詁有出土文獻背書。

謙,德之柄也。 干寶:「柄,所以持物。謙,所以持禮者也。」孔疏用了一個很生動的比喻:「若行德不用謙,則德不施用,是謙為德之柄,猶斧刃以柯柄為用也。」——有刃無柄,斧頭無法使用;有德無謙,德無法施用。帛書作「嗛也者,德之也」。「枋」通「柄」,段玉裁在《說文解字注》裡把這件事講得很細:「《周官》皆以枋爲柄,古音方聲丙聲同在十部也」「柄之本義專謂斧柯,引伸為凡柄之偁。《周禮》、《禮經》作枋。」——請注意,段注獨立地指出「柄」的本義就是斧柯,而孔疏用的比喻也正是斧柯。孔穎達沒有見過帛書,段玉裁沒有讀過帛書,兩人隔了一千年,卻在同一個字上得出同一個具體物象。這是訓詁學能給人的那種罕見的踏實感。

復,德之本也。 這一卦的注解分歧最大,而且是義理立場的分歧。

程頤走的是儒家的「返於善」:復卦初九注「復者,陽反來復也。陽,君子之道,故復為反善之義。」

王弼走的是《老子》的「歸根」:「復者,反本之謂也。」「寂然至无,是其本矣。」——王弼此注在復卦,用的是「歸根曰靜,是曰復命」的框架,本=无=靜。

韓康伯注《繫辭》此句則承王弼:「夫動本於靜,語始於默。復者,各反其所始,故為德之本也。」

孔疏又承韓:「為德之時,先從靜默而來,復是靜默,故為德之根本也。」

所以在「復,德之本」這一句上,唐代官方注疏系統給出的是一個道家式的解釋(本=靜默),而宋儒給出的是儒家式的解釋(本=善端)。朱熹《本義》的措辭是:「復者心不外而善端存」——明確站程頤這一邊。這不是訓詁之爭,是王韓玄學《易》與程朱義理《易》的正面分歧,兩系各自自洽,無法也不必調和。要記住的是:讀到「復,德之本」時,你選哪個解釋,等於選了哪一個易學傳統。

恒,德之固也。 虞翻:「立不易方,守德之堅固。」(「立不易方」出恆卦《象傳》「君子以立不易方」。)韓康伯:「固,不傾移也。」孔疏:「恒能執守,始終不變。」無異說。帛書作「恒也者,德之固也」,全同。

損,德之脩也。 鄭玄:「修,治也。」荀爽:「懲忿窒慾,所以修德。」——荀注直接取自損卦《象傳》「君子以懲忿窒慾」。孔疏補了一個很有用的辨析:「謙者論其退下於人,損者能自減損於己,故謙、損別言也。」謙是對人,損是對己,所以九卦裡謙、損並列不是重複。帛書全同。

益,德之裕也。 《說文》:「裕,饒也。」段玉裁:「引伸為凡寛足之偁。」荀爽:「見善則遷,有過則改,德之優裕也。」(取益卦《象傳》「君子以見善則遷,有過則改」。)韓康伯:「能益物者,其德寬大也。」孔疏:「裕,寬大也。」帛書作「益[也者,德]之也」——「譽」與「裕」音近,屬通假,義仍當取「裕」。此處方括號內是整理者所補,補得合理。

困,德之辨也。 鄭玄:「辯,別也。遭困之時,君子固窮,小人窮則濫,德於是別也。」——鄭注直接化用《論語·衛靈公》「君子固窮,小人窮斯濫矣」。孔疏:「若遭困之時,守操不移,德乃可分辨也。」帛書作「困也者,德之也」。「欲」與「辨」形音俱不近,這是一個真正的難字。有可能「欲」是「谷」的增旁字而「谷」另有所讀,也可能是抄手誤字。我查不到可靠的定讞,已標存疑,不臆解。

井,德之地也。 姚信:「井養而不窮,德居地也。」韓康伯:「所處不移,象居得其所也。」孔疏扣井卦卦辭:「改邑不改井,井是所居之常處,能守處不移,是德之地也。」陸九淵則從功能講:「井以養人利物為事,君子之德亦猶是也。」——韓孔取「不移」,陸取「養人」,兩義在井卦本身都有(卦辭「改邑不改井」是不移,《彖傳》「井養而不窮」是養人),可並存。帛書作「丼者,德之地也」(「丼」是井的古字,脫「也者」二字)。

巽,德之制也。 虞翻:「巽風為號令,所以制下,故曰德之制也。」韓康伯:「巽,所以申命明制也。」孔疏:「巽申明號令,以示法制。」三家一致,都從巽卦《象傳》「隨風,巽,君子以申命行事」立說,「制」=法制、制度。《朱子語類》另有一段很有意思的話,是從卦德本身反推:「巽為資斧,巽多作斷制之象,蓋巽字之義,非順所能盡,乃順而能入之義,是入細直徹到底,不只是到皮子上,如此方能斷得殺。若不見得盡,如何可以行權。」——朱子在這裡明確反對把巽只訓為「順」,強調「入」,並把「入細徹底」與後文「巽以行權」勾連。這是全部注家裡對巽卦性格說得最深的一段。

而帛書這一卦不是巽

更正 3:三陳九卦的第九卦,帛書系統一律作「渙」,不作「巽」;而且末尾還多一句今本沒有的孔子語

現行所有講「三陳九卦」的書,開口就是「履、謙、復、恆、損、益、困、井、巽」,並且必然把「巽以行權」拿來大談權變之道——因為「巽」訓順、訓入,正好可以引申出「順時制變」。孔疏就是這麼講的:「巽順也。既能順時合宜,故可以權行也。若不順時制變,不可以行權也。」

但帛書《易之義》三陳之中,這一卦三次全部作「渙」

三陳通行本帛書《易之義》
第一陳巽,德之制也渙也者,德制也
第二陳巽稱而隱渙稱而救
第三陳巽以行權渙以行權也

而且第三陳之後,帛書還多出一句今本完全沒有的話:

子曰:「渙而不救,則比矣。」

三次一致,不是偶然的抄誤。這意味著漢初存在一個以渙為第九卦的九卦系統。

這件事的份量比它看起來大得多。第一,「渙稱而救」與「巽稱而隱」的差別是方向相反的:「隱」是收(潛隱不露),「救」是放(散而濟之)。第二,多出的「渙而不救,則比矣」,是用比卦來反襯渙卦——渙者散也,散而不加以救濟,就流於比(親比、朋黨)。這句話把渙卦的義理指向社會性(散結黨、濟民行),而巽卦的義理指向政治性(申命行事、行使權力)。兩個系統選的不是同一個卦,講的也不是同一件事。

要不要據此說今本錯了?不能。要注意帛書內部的用字本身就不統一:帛書《周易》經文、《易之義》、《繆和》三處渙卦作「渙」,但帛書《繫辭》與《二三子》卻作「奐」。《繆和》引子曰「渙者散也」,與後世注家一致;《二三子》孔子答弟子則說「奐,大美也」——同一批帛書裡,這個卦的訓釋就有「散」與「大美」兩種。所以帛書系統自己也在流動中。

可以確定的只有:「三陳九卦必以巽為第九」是傳世本的面貌,不是先秦兩漢的唯一面貌。 任何把「巽以行權」講成孔子定論、講成中國權變思想源頭的論述,都應該在腳注裡交代帛書作「渙」。這是今天最反直覺的一條。(哪個是原貌,已標存疑,我不下判斷。)

更正 4:「恆雜而不厭」不能譯成「恆久而不厭倦」——今本作「雜」,「不厭」也不是「不厭倦」

第二陳的原文是:

履和而至,謙尊而光,復小而辨于物,恒雜而不厭,損先難而後易,益長裕而不設,困窮而通,井居其所而遷,巽稱而隱。

這一句被誤譯的頻率極高。常見譯法是「恆卦講長久而不令人厭倦」或「恆久而不厭煩」。兩處都錯。

錯誤一:把「雜」讀成「久」。 今本白紙黑字作「」,不作「久」。作「久」的是帛書——《易之義》此處作「恒而弗厭」。譯者顯然是憑「恆=長久」的直覺補足文意,結果無意中譯出了帛書的異文,卻標成今本的翻譯。這是一種很隱蔽的錯:用一個他沒見過的版本,去翻譯他手上的版本。

錯誤二:把「不厭」讀成「不厭倦」。 孔穎達疏得非常明確:「恒雜而不厭者,言恒卦雖與物雜碎並居,而常執守其操,不被物之厭薄也。」——「不厭」是被動:不被外物所厭薄、輕賤。主語是「恆」,動作的施予者是「物」。譯成「(自己)不厭倦」,主客顛倒。韓康伯注同樣是這個結構:「雜而不厭,是以能恒。」朱熹《本義》三陳注也走這條路:「恒處雜而常德不厭。」——朱子加了「處」字,把「雜」明確定為處境而非性質

所以今本這一句的正解是:恆卦講的是身處紛雜之中而依然守其常德,因而不為外物所厭薄。「雜」是環境,不是時間。荀爽的注更具體:「夫婦雖錯居,不厭之道也。」——恆卦《彖傳》講夫婦之道,「錯居」即男女雜處,荀爽把「雜」直接落實到恆卦的卦義上。

帛書作「恒久而弗厭」,則是完全不同的一句話:長久而不令人厭。兩個系統在這裡分道揚鑣,而且帛書的那一句反而比較平庸——「恆久」是同義反覆,「雜而不厭」才有張力。這是少數幾個我認為今本優於帛書的地方。

順帶把第二陳的其餘異文一併列清:

通行本第二陳帛書《易之義》
(無)是故占曰
履和而至履和而至
謙尊而光嗛尊而光
而辨于物而辨於物
而不厭而弗厭
損先難而後易損先難而後易
益長裕而不設益長裕而
窮而窮而
井居其所而遷丼居亓所而遷
稱而稱而

其中「益長裕而不設」也值得單獨說幾句。「設」,《說文》:「施陳也。」韓康伯:「有所興為,以益於物,故曰長裕。因物興務,不虛設也。」孔疏:「皆因物性自然而長養,不空虛妄設其法而无益也。」——韓孔都取「不虛設法度」。虞翻:「謂天施地生,其益无方。凡益之道,與時偕行,故不設也。」鄭玄則別出一義:「設,大也。」朱子三陳注:「益但充長而不造作。」而程頤走得最遠:「設是撰造也,撰造則為偽也」——把「設」直接讀成「虛偽」。於是明清以下的白話本多譯成「益卦講增長寬裕而不虛偽造作」。這個譯法把一個方法論判斷(不憑空設立法度,順物性而長養)道德化成了人格判斷(不虛偽)。帛書此處作「益長裕而」,根本沒有否定式,「與」當訓施與,句意是「長養寬裕而施予」——連「不設」的結構都沒有。所以「不虛偽」這個譯法,既非韓孔、亦非帛書,是宋學特有的讀法,不宜當成經文本義

「困窮而通」帛書作「宋窮而達」。「宋」字費解,疑為困卦帛書用字之異體或整理者釋文之疑字,已標存疑,不臆補。「達」與「通」同義,無礙。

第三陳的異文也一併列出:

通行本第三陳帛書《易之義》
履以履以行也
謙以制禮嗛以制禮也
復以自知復以自知也
恒以一德恒以一德也
損以遠害損以遠害也
益以興益以興
困以寡怨困以辟咎
井以辨義丼以辯義也
巽以行權渙以行權也
(無)子曰:「渙而不救,則比矣。」

「履以和行」帛書作「履以行」,這一個字改變很大:「和行」是使行為和諧(虞翻「禮之用,和為貴」),「果行」是使行為果決。以履卦「履虎尾」的險境論,「果行」未必不合卦義。「益以興利」帛書作「益以興」——「利」「禮」形近易訛,但哪個是訛,無從判定。「困以寡怨」帛書作「困以辟咎」,「寡怨」是內向的(不怨天不尤人,孔疏「无怨於物」),「辟咎」是外向的(避開災咎),義理重心不同。三條均已標存疑

更正 5:《繫辭》注是韓康伯的,不是王弼的;而程頤《易傳》根本沒注過《繫辭》

這是兩個獨立的錯誤,但根源相同——都是把一個大名字覆蓋到他實際沒寫的文本上。

其一,「王弼曰」的誤題。 今天引到的這幾條注——「託象以明義,因小以喻大」(其稱名也小)、「事顯而理微也」(其事肆而隱)、「變化无恒,不可為典要,故其言曲而中也」(其言曲而中)、「貳則失得也」(因貳以濟民行)、「基,所蹈也」(履德之基)、「固,不傾移也」(恆德之固)、「巽,所以申命明制也」(巽德之制)、「稱揚命令,而百姓不知其由也」(巽稱而隱)——全部出自韓康伯(韓伯,字康伯),不是王弼。

原因是版本結構:《周易注》十卷,經文上下二篇及《彖》《象》《文言》為王弼所注,而《繫辭傳》《說卦傳》《序卦傳》《雜卦傳》王弼未注,由東晉韓康伯補足。孔穎達《周易正義》即據王韓合本作疏,所以《正義》裡談《繫辭》的注文一律是韓注。現代書籍常標「《周易王弼注》曰」而不加區分,於是韓康伯的話被系統性地掛到了王弼名下。

這個誤題不只是署名問題,它會扭曲思想史判斷。舉今天的例子:「復,德之本」下,韓康伯注「夫動本於靜,語始於默」——這句話帶有明顯的貴無傾向,若誤題為王弼,會被拿去當「王弼以無為本」的證據;但它其實是韓康伯的發揮。反過來,同一卦下真正屬於王弼的是《周易注》復卦的「復者,反本之謂也」「寂然至无,是其本矣」——那才是王弼的原話,出處在經注部分而非《繫辭》注。同一個義理,兩個人,兩個文本位置,必須分清。

其二,「程頤《易傳》」的誤題。 上文引到程頤解「設是撰造也,撰造則為偽也」,很多書標作「程頤《易傳》」或「《伊川易傳》」。這是不可能的:《周易程氏傳》(伊川易傳)只注六十四卦經文與《彖》《象》《文言》,完全不注《繫辭》《說卦》《序卦》《雜卦》。 程頤講《繫辭》的材料,散在《河南程氏經說·易說》與《二程遺書》等處,是語錄與說解,不是《易傳》正文。(該條「設是撰造也」的確切出處我未能覆核到具體卷次,已標存疑;但《伊川易傳》不含《繫辭》注這一點是可以確定的。)

同理,今天引到的程頤解復卦「復者,陽反來復也。陽,君子之道,故復為反善之義」,出處是《伊川易傳》復卦初九爻注——那是經注,所以存在;而如果有人引「程頤《易傳》注《繫辭》『復,德之本』云云」,就一定有問題。

這兩個誤題合起來的後果是:一部通俗易學著作可以在同一頁裡,把韓康伯的話標成王弼、把程氏語錄標成《易傳》,讀者按出處回查,兩條都查不到。引注時的最低標準是:《繫辭》以下的「王韓注」,一律先假定是韓康伯;宋人講《繫辭》的話,一律先確認不是出自《伊川易傳》。

九、今日存疑清單

為免日後翻閱時把推測當結論,把今天所有標為存疑的項目集中列出:

  1. 帛書「亓指閒」的「閒」字確詁不明(對今本「其旨遠」之「遠」)。查不到定讞。
  2. 帛書「亓事隱而單」的「單」字確詁不明。讀「闡」或「亶」皆屬推測,但均指向「顯」義。
  3. 帛書「微顯贊絕」之「絕」與今本「幽」的對應關係不明。
  4. 帛書「因齎人行」缺「貳」「以」二字,究係今本衍文抑或帛書脫文,無第三本可證。
  5. 「開而當名」下原有重文符號之說(今本當作「開而當名,當名辨物」),屬合理推測,無傳世本旁證。
  6. 帛書「本生仁義,所以義,剛柔之制也」一句有脫誤,不可通讀,不作解。
  7. 帛書「上卦九者」之「上」讀為「尚」,屬推測。
  8. 帛書「中故」讀為「中古」或讀為「遭遇事故」,兩存。
  9. 帛書「困也者,德之欲也」之「欲」字無解,不臆解。
  10. 帛書「宋窮而達」之「宋」字費解,疑為困卦異體或釋文疑字。
  11. 帛書第九卦作「渙」與今本作「巽」,孰為原貌,不下判斷。
  12. 第三陳「果行/和行」「興禮/興利」「辟咎/寡怨」三組異文,孰為原貌,不下判斷。
  13. 孔疏「噬蜡肉」當為噬嗑六三「噬腊肉」,《正義》原刻字形待覆核。
  14. 程頤「設是撰造也,撰造則為偽也」的確切出處卷次待覈。

🧠 記

分章。 今天讀的兩章,《本義》作第六、第七章,《正義》作第五、第六章。錯位起點在《本義》第五章首節(憧憧往來),孔穎達把它併入第三章,並以「困于石」為第四章之始。

歸屬。 帛書《繫辭》沒有這兩章。相應文字在帛書逸傳《易之義(衷)》。凡稱「帛書《繫辭》作某某」來校今本《繫辭下》第六、七章者,皆誤。

訓詁四則。 「肆」=顯/陳,非放縱(韓注「事顯而理微」、朱子引《說文》「肆,極陳也」、帛書語序倒置三重佐證)。「曲」=委曲細微,非委婉(內證《繫辭上》「曲成萬物」鄭注「小小之事」)。「文」=不直言、修辭迂迴,非文采優美。「不厭」=不被厭薄(被動),非不厭倦。

「貳」。 東漢到唐一致讀「二」(鄭玄「當為弍」、韓孔「吉凶二理」、虞翻「乾坤」),朱熹「貳,疑也」是宋人孤說;而帛書此處根本沒有這個字。定譯不成立。

帛書兩處關鍵多出。 「上卦九者,贊以德而占以義者也」給了九卦總名與三陳結構;「是故占曰」標出第二陳是占辭。今本刪去這兩處提示,三陳的層次遂成千年懸案。

第九卦。 帛書三陳一律作「渙」不作「巽」,「渙稱而救」對「巽稱而隱」,並多出「子曰:渙而不救,則比矣」。

署名。 《繫辭》以下注文屬韓康伯,非王弼。《伊川易傳》不注《繫辭》。

✍️ 實踐

一、做一張「同一術語兩個位置」的追蹤卡。 今天最關鍵的一步推理,是發現帛書在今本兩處「稱名」上用了不同的動詞(辨名/稱名),從而動搖了朱子「他下面兩三番說名」的推論基礎。這個方法可以固定下來:每當一個註家用「上下文反覆出現同一個詞」來論證某個訓詁,就去查這幾處在別本裡是不是真的同詞。 今天這一查,直接改變了結論的重心。

二、把「三重佐證」當成訓詁裁決的最低門檻。 「肆=顯」之所以能下裁決,不是因為某一家說了算,而是因為韓注(義訓)、《說文》(形訓,經朱子)、帛書(版本)三條互不依賴的線索指向同一處。今天其餘的異文之所以只能兩存,正是因為都只有一條線。判斷「什麼時候可以下結論」,比「結論是什麼」更難也更重要。

三、給每一條引注加上「文本位置」而不只是「人名」。 從今天起,筆記裡不再寫「王弼曰」「程頤曰」,改寫成「韓康伯《繫辭注》」「程頤《伊川易傳》復卦初九注」。人名只告訴你是誰說的,位置才告訴你他是在注什麼——而今天的更正 5 顯示,人名對了位置錯,整條證據就會失效。

四、讀完第一陳,先不要往下讀第二陳。 帛書告訴我們第一陳是「贊以德」、第二陳是「占以義」。既然如此,值得停一天,先把九卦與德的九種關係(基、柄、本、固、脩、裕、辨、地、制)當成一個獨立的體系來想:為什麼履是基而謙是柄?為什麼井是地而巽是制?孔疏那個「斧刃以柯柄為用」的比喻,是理解整組隱喻的鑰匙——這九個字全部是器物與空間的隱喻,沒有一個是抽象名詞。

五、把「無德而占則不當」抄在筆記本第一頁。 帛書在本章之後說「无德而占,則易亦不當」「德占之,則易可用矣」。今本《繫辭》把這句話刪了,於是後世的《易》要嘛是純義理,要嘛是純術數。這句話是兩者之間唯一的橋。

🔗 延伸學習

💬 問 AI

我在讀《周易‧繫辭下傳》第六章後半與第七章開端(依朱熹《本義》分章;
孔穎達《正義》作第五、第六章)。請依下列體例回答,不要給白話心靈雞湯。
 
一、文本與校勘
1. 請確認:帛書《繫辭》是否有「其稱名也小,其取類也大」以下各句?
   若無,請說明這段文字實際見於馬王堆帛書哪一篇(《易之義》/《衷》),
   並說明這對「今本《繫辭》的成書」意味著什麼。
2. 請逐句列出通行本與帛書《易之義》的異文,至少涵蓋:
   小/少、大/多、旨遠/指閒、肆而隱/隱而單、
   因貳以濟民行/因齎人行、憂患/患憂、中古/中故。
3. 帛書在九卦之前多出「上卦九者,贊以德而占以義者也」,
   在第二陳之前多出「是故占曰」。請說明這兩句如何解釋「三陳」的結構,
   以及《九家易》「先陳其德,中言其性,後敘其用」與之相合到什麼程度。
 
二、訓詁(多說並陳,不要只給一說)
4. 「其事肆而隱」的「肆」:請分別給出韓康伯注、孔穎達疏、朱熹依《說文》
   「肆,極陳也」的解法,並說明為何「放肆/恣肆」的今義譯法是錯的。
5. 「因貳以濟民行」的「貳」:請列出鄭玄(當為弍)、韓康伯與孔穎達(吉凶二理)、
   虞翻(乾與坤)、朱熹(疑也)四說,說明何者最晚出,
   並指出帛書此處是否有「貳」字。
6. 「恒雜而不厭」:請說明今本作「雜」、帛書作「久」,
   並依孔疏「不被物之厭薄」說明「不厭」是被動而非「不厭倦」。
 
三、署名與版本
7. 《繫辭傳》的注是誰作的?請說明《周易注》十卷中王弼與韓康伯的分工,
   並判斷「夫動本於靜,語始於默」與「復者,反本之謂也」分別出自誰、出自何處。
8. 《周易程氏傳》(伊川易傳)是否注《繫辭》?若否,程頤論《繫辭》的材料在哪些書裡?
 
四、最後請單獨回答:帛書三陳九卦的第九卦作「渙」而非「巽」,
「渙稱而救」對「巽稱而隱」,並多出「子曰:渙而不救,則比矣」。
請問這對「巽以行權=中國權變思想源頭」這個常見論述有什麼衝擊?
凡是你不確定的,請直接寫「不確定」,不要補足文獻或杜撰頁碼。